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9-07-01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城人社发〔2016〕58号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5年度城阳区高层次人才配套资助及引才扶持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岛市城阳区引进和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发展暂行办法》(城发〔2012〕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相关人才扶持政策,经研究,定于近期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配套资助及引才扶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10月14日-2016年10月20日.

二、申报对象

(一)关于配套资助.2015年12月31日前按照《青岛市城阳区高层次人才配套资助实施细则》规定,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才项目评价认定的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现有存量人才.

(二)关于引才扶持.按照《青岛市城阳区有关组织和个人引才经费扶持实施细则》规定,2015年度对城阳区人才引进工作贡献突出的有关组织和个人.

三、申报主体 高层次人才配套资助的申报,应以用人单位名义提出,个人名义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和《青岛市城阳区高层次人才配套资助实施细则》、《青岛市城阳区有关组织和个人引才经费扶持实施细则》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并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及时配合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用人单位为人才申请配套资助的,需同时提供所获得的荣誉称号、奖项、奖励资金的账目凭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引才扶持奖励的需同时提供引进人才的相关荣誉称号或评定证书及参与引进该人才的详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报程序

(一)配套资助 1.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填写《青岛市城阳区高层次人才配套资助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申请表中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关市级及以上奖励扶持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连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用人单位所在街道. 3.用人单位所在街道初步审核同意并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后,由所在街道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扶持奖励 1.有关组织或个人填写《青岛市城阳区有关组织和个人引才经费扶持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引进人才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有关组织或个人将申请表、引进人才获得的荣誉称号或评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参与引进该人才的详细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同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科 联系人:苟长斌 魏国文

电话:58659768 附件:1.青岛市城阳区引进和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发 展暂行办法 2.青岛市城阳区高层次人才配套资助实施细则 3.青岛市城阳区有关组织和个人引才经费扶持实施细则 (此页无正文)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4日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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