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2019-07-01
2019年南沙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补贴 办事指南 政策依据

(一)《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穗南开管办〔2017〕1号)

(二)《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穗南开组发〔2018〕1号)

二、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

(一)目前在南沙区重点发展产业的用人单位工作,与南沙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南沙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二)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在南沙区重点发展产业的用人单位工作期间,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通过认定、评审取得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省外来粤人员通过确认换发的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通过企事业单位(需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可的职称自主评审权)内部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现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聘任岗位与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一致;

(四)所在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需在南沙区范围内,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含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实行独立核算,经营范围中不含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内容.

三、申请时间 2019年南沙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补贴申报工作在"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政策兑现系统"(

网址:https://www.nszcdx.com/)上进行,系统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1日09:00时至2019年7月31日17:00时,申报人须在此时间段内完成网上申报且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在2019年7月31日17:00时前审核并通过申报人申请,逾期未报或未审核视为放弃补贴申请. 系统预审通过后,申报人所在单位务必于2019年8月7日17:00时前将申请表格和其他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 逾期未在网上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补贴申报.

四、补贴标准 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人;

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人.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在办理申请时提供:

(一)企业资料 《2019年南沙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补贴申请汇总表》(原件,见附件1,一式一份).

(二)申报人资料 1.《2019年南沙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补贴送件清单》(原件,见附件2,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

2.《2019年南沙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补贴申报表》(原件,见附件3,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或报名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4.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5.单位岗位聘任书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岗位证明(原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

6.劳动合同或相关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7.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一式一份.在广州市缴纳社保证明的申报人无需提供) 8.个人所得税证明(原件,一式一份);

9.身份证明材料(为便于补贴准确到账,需核原件);

10.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一式一份.本人签名,同时提供开户行名称,外籍人员银行开户账户信息需与护照信息一致.为便于补贴尽快到账,建议提供工商银行账户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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