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9-07-01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9年湘潭市"金蓝领"培训 工程开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湘潭高新区、经开区、昭山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湘潭市深入推进"金蓝领"培训工程促进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方案》(潭人社发〔2017〕29号)文件精神,拟于2019年5月起开始举办全市"金蓝领"高技能人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班.

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培训职业(工种) 2019年计划开班的职业(工种):电工、焊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钳工(装配、工具、机修钳工)、车工(含数控车)、铣工(含数控铣/加工中心).

二、培训对象

(一)报名条件 年龄在50岁以内,具有高中(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文化程度,在本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爱岗敬业、遵守职业操守、工作表现突出的企业在岗职工,可报名参加"金蓝领"培训. 1.参加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培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2.参加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培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师学院技师班在校应届毕业生可申报预备技师. 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③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④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获得国家专利并推广应用、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可破格申报. ⑤获得与本专业(职业)相关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以上者可破格申报. 3.参加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培训: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员报名表及报名汇总表(见附件

1、附件2);

2.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2寸免冠照片3张;

6.本单位就业合同复印件.

三、培训内容及模式 课程安排严格按照国家相应职业资格标准和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培训采取理论学习、实际操作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上课时间为每周星期

五、六全天及星期天上午(以各培训学校确定的时间为准).

四、鉴定考核和颁发 培训结束后,经考核鉴定合格的学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国家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金蓝领"培训合格证书.

五、培训费用 学员免费参加"金蓝领"培训工程,由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根据培训职业(工种)不同给予相应补贴.培训学校根据结业考试和鉴定合格情况,确定享受补贴学员人数,鉴定合格率在70%及以上的,按"金蓝领"培训合格人员的100%给予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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