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9-07-01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8月30 日9时00 分,地点为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公告栏. 5.2 投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 3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告知函 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查询预约

电话:0574-83555104.

8 投标保证金: 8.1 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8.2 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8.3 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8.4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

8.5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30 日8时前实际到账. 8.6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

电话:65131823.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临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人:浙江建设投资咨询公司 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221号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 联系人: 王工 联系人:戴立

电话:0574-65593355

电话:18767133673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一企业

1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指:2012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已完工的单个施工签约合同价(以签约合同价为准)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或江河防洪堤或海塘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

②施工合同;

③业主出具的完工(或交工)验收鉴定书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阶段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价或监督意见,以上三项缺一不可. 二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①如在投标截止日,该工程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的项目信息中有公示但合同完工时间已过,且项目负责人为该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则投标人需提供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发文的 竣工验收鉴定书 原件作为该工程的完工证明,否则视为该工程为在建工程;

②如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之日,有以第一中标候选人身份尚在中标公示期内的,且该项目负责人和参与本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一致的,将按照有在建工程处理;

③如投标人在开标之日,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标,但已更换的,投标人应提供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有在建工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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