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9-07-01
田卫发〔2018〕35号 田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2018年田林县基本公共卫生避孕药具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卫生计生办、县直各卫生医疗单位: 为落实我县基本公共卫生避孕药具服务项目,做好存储和调拨、发放等管理工作,保障药具供应,满足群众基本避孕节育需求,我县制定了《2018年田林县基本公共卫生避孕药具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田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21日2018年田林县基本公共卫生避孕药具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百色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8年百色市基本公共卫生避孕药具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百卫发〔2018〕2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落实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以下简称 药具 )服务项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药具服务工作,做好药具采购、存储和调拨等管理工作,保障药具供应,满足群众基本避孕节育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指标

(一)免费药具政策知晓率≥60%;

(免费药具政策知晓率=其中知晓免费避孕药具政策的人数÷抽查辖区服务对象人数*100%).

(二)免费药具获得率≥90%(免费药具获得率=其中已获得免费药具的人数÷抽查辖区内未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数*100%).

(三)免费药具随访率≥60%(免费药具随访率=其中已随访的人数÷抽查辖区本年度已享受免费避孕药具服务人数*100%).

(四)服务对象满意度≥90%(服务对象满意度=其中表示满意的人数÷抽查辖区本年度已享受免费避孕药具服务人数*100%).

二、服务对象 全县14个乡(镇)的育龄人群(15-64岁).

三、服务内容 按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人口计生委令 第10号)、《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管理规范(试行)》(国计生药字〔2006〕56号)、《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国计生药字〔2006〕57号)等要求,做好免费避孕药具项目的宣传、咨询、发放、随访、信息管理等工作.

(一)开展避孕药具知识宣传.通过发放药具服务宣传品、播放音像资料、网络推送宣传文字或视音频信息、举办避孕知识培训讲座等方式,对国家免费药具服务政策、避孕与生殖健康科普知识、药具使用知识、获取免费药具途径等进行宣传教育.村卫生室每年至少向辖区全体服务对象发放药具宣传资料1次;

在其服务场所至少设立1个药具宣传栏,张贴药具宣传海报等,每半年更新内容1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应在机构内显著位置和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媒介进行药具服务项目的政策、内容、实物的宣传展示,每年面向育龄群众开展不少于1次的避孕节育知识宣讲活动.各个公立医疗机构应设置基本公共卫生避孕药具项目相关政策、知识宣传栏和避孕药具自助发放机、发放窗口,各个药具管理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不少于1次的基本公卫避孕药具服务项目宣传活动.

(二)加强咨询指导工作.各机构要通过面对面、电话、微信等咨询方式,向服务对象介绍避孕方法,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疑难问题,确定回访时间及回访方式,完善咨询档案,进行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应设立避孕药具咨询服务台或诊室,由医技人员根据服务对象情况介绍2-3种适宜的避孕方法,说明其优缺点、基本原理和避孕效果,提出选择适宜的避孕方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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