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2019-07-01
洛阳高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3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办〔2013〕3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 福民强市 为目标,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 标本兼治、疏堵并举、严管重罚、常抓不懈 的原则,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行政措施、技术措施和经济措施,多渠道开展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防止秸秆焚烧现象发生,努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切实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 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从源头上基本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全区无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三、组织领导 管委会成立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统一组织我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指挥长:贺敏(区党工委第一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指挥长:陈颖颖(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文卿(区人大工委副主任) 成员:马少军(区人大工委副主任、辛店镇党委书记) 刘汝斌(区财政局局长) 杜倩(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局长) 周献通(市总工会驻高新办事处主任) 金铭辉(区公安分局局长) 王冬冬(区环保分局局长) 李世尧(孙旗屯乡党委书记) 赵彦利(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副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农村和社会事务局,杜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彦利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日常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对此项工作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详细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确保禁烧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费用,并按照市、区禁烧认定结果,对违规的乡(镇)政府扣收财政资金.

(三)区监察室:负责对全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行政监察,对禁烧不力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行政责任追究和处理.

(四)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负责协调、督查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五)区环保分局:负责加强环保执法,发现焚烧秸秆行为,责令立即停止,并依法进行处理.

(六)区公安分局: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及时给予严厉打击,对禁烧期间阻碍公务、暴力抗法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在发生大面积焚烧有可能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时,消防部门要及时做好灭火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把禁烧责任分解到人,使层层都有目标责任,人人都有工作任务,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全力抓好今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同时,严格落实层层分包制度,建立健全 全面覆盖、网络清晰、分级管理、层层负责、责任到人 的网格化属地管理体制,确保禁烧责任落实到位.

(二)实行 三书 发放制度.一是承诺书.由乡镇政府统一印制 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承诺书 ,分别在5月10日、9月10日前分两次送到每个农户家中,由农户对自家的夏、秋季秸秆利用和禁烧作出承诺,以村为单位收回存根统一存管.二是目标管理责任书.乡(镇)、村、组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三是告知书.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印制 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告知书 ,分别与5月10日、9月10日前分两次送到每个农户家中,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有关政策,告知每一个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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