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9-07-01
原文

1 讲记・长行文部分

7 总说无常

11 列出理由

21 遍推内外

76 通达利益

155 讲记・偈颂部分

220 法印真义

220 通达胜利

253 四法印 第一法印・诸行无常 全知麦彭仁波切 造 智圆法师 译 如是善说了十种善巧处的涵义后,再以理抉择彼等所应通达的心要――四法印的法义.

经云: 诸行无常,有漏皆苦,涅寂静,诸法无我. 如所说般,应知初者所谓 行 即以因缘造作或所作之法,此等一切皆刹那生灭,故为无常.也就是,某法未从因生,即未生;

某法已生,在诸因缘积聚之前尚无存在,而因缘积聚的无间,即成立为生之第一刹那,它也是从自己形成的刹那不住第二刹那而坏灭的,并且,在因缘还在聚合尚未退失期间,后后与前前同类的相续不间断而延续. 对此,凡夫认为万事万物从产生到未灭之间是常住的,这只是错乱而已.实际上,无论外在无情器世界,抑或内在根身、心所摄的心王、心所,一切都像流水、灯焰般,是刹那生灭的.如是应知,从云、电、水泡乃至须弥山之间的一切事物,无论显现安住时间如何长短,都同样是刹那性.何以故?由见到此等事物具有最终坏灭,及相续安住(时)的诸多不同阶段而了知(故).也就是,如果除了第一刹那的最初位外无有其他变异,则不应出现此外的最终坏灭及中间不同的差异,应成恒时像刚生的第一刹那那样安住,但事实并非如此,现量成立故. 例如认为:从泥团、陶工手的运作、圆轮、木杖等因中产生陶瓶,从最初产生到未遇锤等灭因之间,瓶是常住的. 破斥:从因中所生的第一刹那之瓶,在其自身成立的当时,是不住第二刹那而坏灭的自性.(因为:)倘若不灭而住,则不应出现任何后后阶段的差异,然而,该瓶具有新旧、花纹、色形、瓶中有水无水、以手执持不执持等作业或不作业等的种种不同时空分位故.应知这是以瓶自身诸尘为近取因,水、火、陶工等为俱有缘后,事物此位彼位迁变的一连串刹那的自性. 虽然在该瓶未移至它处、未改变相状、也未遭遇他缘时,并未直接见到与前不同的差异,但不可能没有前后刹那的差异.由此可知,该瓶从生至灭之间共积累多少个刹那,便有那么多生灭的自性. 人们认为:障碍瓶常住的即是锤等的灭因,以其能令瓶成为无常,而在未遭遇彼因期间,则是常住. 破斥:不然!凡是从能生自己的因中所生的法,自身法尔刹那灭故,灭不需其它因. 以锤令瓶的相续不能安住 ,并不是瓶本常住以锤方毁,若是常,则无法毁坏,然而,瓶自身是刹那灭的自性,由最后一刹那瓶为近取因、铁锤为俱有缘,而出现碎片阶段,如同由泥为因、手运作为缘,从中产生第一刹那之瓶.尽管如此,由铁锤能中断陶瓶同类不断而生的相续,也取名为灭瓶之因.虽然按粗相续无常的现相说以锤灭瓶并没有不符合意义,但不了知细法性无常而认为 瓶期间常住,仅以其他灭因而无常 ,则只是错乱而已.因此,由不同的因缘集聚而出现的同类或不同类的事物阶段,一切都是缘起生的自性,以一组组刹那而次第安立的. 如是,万事万物呈现了从因中新生,有因牵引之间同类相续不间断的安住,以及在因退失时同类相续也最终断灭的生、住、灭三相之性,而且,这不观待他因、自己法尔不住第二刹那的无常性也为诸圣者所照见.如是,如教中所说,是以事势理成立的. 若作如是观察,即使外器世界的风、水、地以及须弥山、金刚石等的坚固事相,也全部是由诸有情业力,像空中的浮云般最初形成、暂时安住、最终以火等坏灭而于虚空中化为乌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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