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0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钟山县公安镇牛庙新材料产业园清表工程沙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钟山县永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广西宇宏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一九年六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际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8

三、环境质量状况

11

四、评价适用标准

17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0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30

七、环境影响分析

30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47

九、结论与建议

49 附图: 项目环境现状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3 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 附图4 噪声监测布点图 附图5 项目与贺州市钟山县工业园区牛庙新材料产业园土地利用规划关系图 附件: 附件1 委托书 附件2 备案证明 附件3 项目用地证明 附件4 营业执照 附件5 监测报告 附表: 附表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附表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3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4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钟山县公安镇牛庙新材料产业园清表工程沙场项目 建设单位 钟山县永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董晓彬 联系人 郑国平 通讯地址 钟山县凤翔镇凤翔街18号 联系电话

13457437777 传真 / 邮政编码

542600 建设地点 广西钟山县公安镇牛庙村 立项审批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9-451122-30-03-015331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3333.5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0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19.66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97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年8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钟山县公安镇牛庙新材料产业园近期将进行场地清表工程,届时会产生大量砂石,牛庙村周边的石材厂生产也会产生大量的废石.清表工程产生的砂石和石材厂产生的废石会占用大量土地进行堆放,并且得不到妥善的处置,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将这些砂石和废石变废为宝合理利用并使其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促进市场发展.在此条件下,钟山县永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拟在钟山县公安镇牛庙村建设钟山县公安镇牛庙新材料产业园清表工程沙场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9年5月21日对钟山县公安镇牛庙新材料产业园清表工程沙场项目进行备案登记(项目代码为:2019-451122-30-03-015331,详见附件2),同意该项目建设.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36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年修正),项目不在其规定的 鼓励类 、 限制类 、 淘汰类 之列,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改)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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