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9-07-01
关于对生猪养殖场户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补助情况进行公示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生猪养殖场户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疫病的传播和蔓延,根据青岛市畜牧兽医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生猪养殖场(户)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青牧发〔2013〕9号)的要求,现将2015年10月20日至2016年2月29日期间,经审核符合补助要求的养殖场户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详见附表)进行公示.

补助标准:未参加保险的,养殖场户每头生猪补助20元;

参加保险的,养殖场户没有补偿. 公示期限: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16日.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均可直接向主管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主管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举报

电话:胶州市畜牧兽医局:82206220 胶州市财政局 :82288270 胶州市畜牧兽医局 胶州市财政局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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