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2019-07-01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滨城政办字〔2017〕79号 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区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 滨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全区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 全区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精神,加快优化畜禽养殖业,促进我区生态环保工作,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治旧控新、疏堵结合、建监并举,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全区畜禽养殖场(户)进行科学、规范管理,有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二、治理范围 全区禁养区外全部畜禽养殖场(户).

三、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各乡镇(街道)要主动靠前,多措并举, 综合施策,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治理.

(二)企业主体.各畜禽养殖场(户)主必须切实承担治 理责任,强化污染治理投入,确保限期消灭环境污染.

(三)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畜禽品种、饲养规模和分布区域,分类采取粪污治理方式,科学确定治理模式.

(四)源头控制.对现有畜禽养殖场(户)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实现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

对新建畜禽养殖场(户)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 三同时 制度.

四、工作部署 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自今年8月份开始,到10月底结束,乡镇(街道)负责自查自纠,畜牧部门负责指导、督查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8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禁养区外的养殖场(户)摸底排查,把摸排情况上报区畜牧局、区环保分局备案,区畜牧部门协调各乡镇(街道)兽医站,对规模场(户)指导督建、分类整改;

(二)8月1日―10月20日,各乡镇(街道)对养殖场(户)发放畜禽粪污处置利用分类告知书,指导其签订整改承诺书,督促其限期整改;

(三)10月21日―10月31日,区畜牧局对养殖场(户)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整改不到位的,畜牧部门按禁养要求停止技术服务和项目政策服务,同时,把相关材料移交环保部门,按照相关法规处罚.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把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合理安排治理计划,积极推进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的治理工作,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要树立强烈的环保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畜牧业污染治理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传单、宣传栏等渠道,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要充分发挥舆论作用,通过典型榜样带动,提高广大养殖业主的环保认可度,引导广大养殖业主向生态养殖模式转型.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负总责,督促辖区内各畜禽养殖业主切实履行好治理职责,强化污染治理投入.区畜牧局负责畜禽养殖粪污处理技术指导,科学确定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综合治理模式,把好治理工作验收关.区环保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畜禽养殖造成的环境污染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区财政局负责污染治理补助资金的筹措,对建设粪污收集处理中心、化粪池和小型沼气池适当进行扶持,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也要配套一定资金,促进工作开展.区国土分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其他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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