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9-06-30
引言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西井原名为 新疆库车县库孜翁牧场煤矿西井 ,是《 十一五 煤矿工业发展规划》中的改扩建矿井.

该矿井经过技术改造,2009年通过了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等部门9万t/a的验收工作,环保手续齐全.环评验收文号为《关于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煤矿西井9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新环评价函【2010】718号. 为了响应国家及自治区建设现代化高产高效矿井的要求,2010年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819号)相关要求,对西井进行了采煤方法、提升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的改造.各系统改造工作于2011年7月完成,2012年10月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通过验收核定龟兹矿业西井生产能力为90万t/a,并下发了《关于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煤矿西井生产能力核定的批复》(新煤行管发[2012]331号). 由于龟兹矿业西井90万t/a产能核定不属于新建、改扩建项目,而是单项系统的机械化改造,在当时不能够立项,也不能进行项目核准,无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环境影响方面属于 未批先建 工程项目. 前言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西井原名为 新疆库车县库孜翁牧场煤矿西井(库车县规划六号井田) ,西井(库车县规划六号井田)位于库车县城北101km的库车河西岸,独库公路(217国道)沿井田东界外既库车河西岸通过,距该矿原主斜井口约50m.距阿克苏市325km,均有柏油公路相通,南疆铁路经库车县通往阿克苏市、喀什市等地,交通方便.行政区划隶属于库车县管辖. 该煤矿始建于1993年,1994年投入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0.03Mt/a,实际生产能力约0.05Mt/a.2005年进行了矿井技术改造工程,技术改造后的生产核定能力为0.09Mt/a.井田开采范围内无其它废井,仅有正在生产的西井.该矿井开拓方式均为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主要开采A5煤层.采煤方法为巷柱式,采区回采率不足40%.该矿现开采+1742m水平以上的A5煤层. 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龟兹矿业根据200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819号)文件进行产能核定.2012年3月至10月之间,自治区煤炭管理局核定龟兹矿业东井生产能力为90万t/a.目前河南煤化集团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按照自治区煤管局下发的《关于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煤矿西井生产能力核定的批复》(新煤行管发[2012]331号)相关要求组织生产. 河南煤化集团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西井于2012年年底进行了单项系统改造工程,其扩大采掘工作面,已达到产能核定的生产能力90万t/a,故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属于 未批先建 工程项目. 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西井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十五 煤炭工业调整方案中的保留矿井, 十一五 煤矿工业发展规划中的改扩建矿井,《库车县阿艾矿区规划矿区》内的规划矿井,该矿区总体规划环评已编制完成,并通过评审.根据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对该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该矿生产能力提升为90万t/a.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河南煤化集团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特委托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技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东邻库车河较近,因此应重点关注对库车河的影响,二是为技术改造项目,并且施工已基本完成,因此评价重点是运营期的影响.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河南煤化集团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西井于2005年进行了矿井技术改造工程,技术改造后的生产核定能力为0.09Mt/a.并取得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环保审批及验收工作,龟兹矿业西井环评审批文号:《关于新疆库车县库孜翁牧场煤矿西井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新环自函【2005】4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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