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9-06-30
嵊州市长乐镇太平村――开元一村农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招标人: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10月 嵊州市长乐镇太平村――开元一村农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A3303270430000634001) 招标人: 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盖章)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地址: 嵊州市长乐镇政立路1号 邮政编码:

312467 联系

电话:

13967505866 传真: 联系人: 马伯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嵊州市长宁路1088号三楼 邮政编码:

312400 联系

电话:

18268772855 传真: 联系人: 于琳媛 签发日期:2018 年10月19日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 1.

总则

17 2.招标文件

19 3.投标文件

20 4.投标

22 5. 开标

23 6. 评标

24 7. 合同授予

25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6 9. 纪律和监督

26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7 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28 附表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29 附表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30 附表四: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

31 附表六:中标通知书

33 附表七:中标结果通知书

3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 2.评审标准

38 3.评标程序

3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1 第2节 专用合同条款

41 1.一般约定

41 2 发包人义务

42 3 监理人

42 4 承包人

42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43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43 7 交通运输

43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43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44 12 暂停施工

44 13 工程质量

45 14. 试验和检验

45 15 变更

45 16 价格调整

46 18 竣工验收(验收)

48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48 20 保险

4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51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格式)

5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56

1、工程量清单说明

56

2、投标报价说明

56

第六章 图纸(电子版)

58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58 第3节 施工安全措施

72 第4节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76 第5节 施工导流工程

82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1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嵊州市长乐镇太平村-开元一村农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嵊州市长乐镇太平村-开元一村农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嵊发改中投[2018]1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 / % 集体: / % 私人: / % 外资: / % 其他: / %,招标人为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嵊州市长乐镇.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797.56万元,其中本工程建安费用概算1627.89万元,工程审定预算造价:1316.3578万元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为40.5万元,暂列金额为50万元,发包人供应材料为/元,发包人供应材料不参与评审).本次招标适用的下浮率报价范围为工程审定预算造价的8%--20%(暂估价、暂列金额和发包人供应材料均不下浮).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为下浮率报价范围的上限价格):1218.289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 2.3 招标范围:长乐镇太平村―开元一村农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长约1.83km,桩号CZ1+197.71~CZ3+029.47,主要内容为道路、堤防、桥梁及堰坝工程等(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方式 公开 (公开或邀请)招标. 2.7本工程是否是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 是 (是或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嵊州市交通运输局的备案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未通过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如原有在建工程发生变更的,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完整的变更资料,如未提交则视同为在建工程.同一投标人拟派同一项目负责人的,如已有项目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参照有 在建工程 的规定执行,但同一投标人拟派不同项目负责人的,不受该限制. 3.2信誉要求 3.2.1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为准). 3.2.2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限制、清出嵊州市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3.2.3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为准).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执行法院的有效依据. 3.3 其他要求: / 3.3.1投标人的 三类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 3.3.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 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 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或退休证明原件.(缴纳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除网上自助打印带验证码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外,还须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担任,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否决其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5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2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适用于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 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未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或年度保证金):26万元 (大写: 贰拾陆万元整), 柜台转账(电汇)或网银支付,提交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以接受.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缴存投标保证金时填写项目名称. 6.其他有关内容 6.1 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以接受. 6.2 评标入围方法:参加开标并且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接受的投标人多于10家的,招标人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10家(依次先摇取的前10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进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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