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6-30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8〕12号 关于东营市公路管理局S228黄临线 东营东八路至西六路段改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东营市公路管理局: 你局《S228黄临线东营东八路至西六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

经我局建设项目联审会议(2018年第5次专题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属于审批制.拟改建项目路线全长28.562公里,起点位于S228黄临线与东八路交叉位置(K0+000,对应S228养护桩号K39+696),向西沿老路拓宽改造,经东营经济开发区北,与G516沾青线平交,继续向西,利用现状荣乌高速桥跨分幅下穿高速并设置互通联结,继续向西上跨广利河,与S227河辛线设置平交交叉,经哨头村南、哨头水库南,终点位于S228黄临线与拟建S227河辛线河口至广饶段(西六路)交叉位置(K28+562,对应S228养护桩号K68+275).项目涉及中桥124米/2座(拆除新建);

小桥102米/4座(加宽利用3座,拆除新建1座);

涵洞35道;

互通立交2处(东营北互通改造,终点互通完全利旧),平面交叉17处.项目总投资167936.92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228黄临线东营东八路至西六路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鲁发改交通〔2018〕323号),该项目符合《东营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2-2020年)》.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市城乡规划局分别为该工程出具了意见.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路由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和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管理.本项目工程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进行设计,切实做好农田保护工作.合理优化项目穿越沿线居民集中区的路由,优化路线敷设方式和各弃土(渣)场选址方案,减少噪声、废水排放和生态破坏,确保符合生态保护的规定和要求.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及投资,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根据输水季节选择合适的施工时间.桥梁施工应安排在枯水季节进行;

涵洞施工应安排在非农灌时期进行.水域施工采取围堰法,将施工区域和水域隔离,防止施工污染物进入水体.施工结束拆除围堰时,应对围堰施工区内部进行清理后再实施围堰拆除;

禁止在河床内设置砂石堆场、混凝土搅拌点;

禁止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建材、油料、化学品等堆放在河流附近.挖掘的泥土及时清运,不得弃于河道.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物料运输、装卸、堆放,拌合机施工机械和车辆行驶、拆迁、路基挖填等工程产生的粉尘(扬尘),采取密闭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洒水、及时清扫,料场远离居民点及河流等敏感点等措施.拟改建项目所用沥青均购买成品,由山东鲁东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永安生产基地提供,施工现场不再设置沥青拌合站,拟改建项目所用水泥混凝土均购买成品,施工现场不再自建混凝土搅拌站.禁止在河床、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取土场、堆土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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