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9-09-07
沂水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2月30日,沂水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鲁环函【2018】260号文的有关要求,在沂水县组织技术专家、监测单位、环评单位、监理单位、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召开了 沂水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工作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听取了沂水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监理情况的汇报,查看了现场,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临沂市沂水县腾飞路1438号. 主体工程:二期建设1台28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30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拆除山东玻纤集团的5台煤气发生炉.备用现有2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 公用工程:依托现有的供水系统、供电系统. 环保工程:除尘采用布袋除尘+管束式除尘除雾装置;

脱硫采用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

脱硝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NCR脱硝系统.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年9月,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完成《沂水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6年9月,山东省环保厅以鲁环审 [2016]78号文件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 一期项目于2018年4月29日与2018年8月28日分别通过了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自主环保验收和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环保验收. 二期项目2017年9月,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针对本项目编制了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 2018年11月18日-20日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编制了《沂水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二期)验收监测报告》. 2018年12月7日取得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关于同意沂水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再次分期验收的复函》. 2017年10月开工建设,2018年10月25日建设完成,2018年11月2日投入生产.

(三)投资情况 改建项目环评总投资55339万,环保投资15000万元,占比27.1%;

本项目(改建项目二期工程)实际总投资10702.38万,环保投资1948.9万元,占比18.21%.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有如下变更情况: 环评要求:脱硝设施为炉内SNCR+炉外SCR;

实际建设:实际为炉内低氮燃烧+SNCR;

环评单位编制了《沂水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脱硝措施变化是否属于重大变化的论证报告》,明确脱硝措施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化.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中 火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及环办环评【2018】6号文《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及《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1号),验收组认为以上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生活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1)化水间废水 化水车间废水是锅炉补给水经反渗透产生的浓盐水、过滤器反洗水和离子交换产生的酸碱废水. 酸碱废水、过滤器反洗水,回用于煤场喷洒、除灰渣用水. 浓盐水回用于除灰渣用水、输煤系统冲洗水. (2)循环冷却排水 回用于脱硫系统. (3)脱硫废水 脱硫废水经中和+絮凝+澄清处理后回用于灰渣加湿. (4)含煤废水 输煤系统产生的冲洗废水,经含煤废水一体化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 (5)锅炉排污水 回用于脱硫系统. (6)生活污水 依托现有管道排入市政管网,进入临沂润泽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二)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氨逃逸.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烟气先经SNCR脱硝设施处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再进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最后经过管束除尘器处理后烟气,由高150m的烟囱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是燃煤装卸和输送过程以及贮煤场产生的扬尘、氨水罐区挥发的氨、以及灰渣库产生的扬尘.项目针对粉尘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具体如下: (运煤、储煤、碎煤、输煤污染防治措施 运煤主要采用汽车运输,加盖篷布措施后基本可消除运煤粉尘;

采用干煤棚为密闭式棚结构,内设置喷淋装置,定时向煤堆洒水. (灰的输送和储运 厂内输煤系统采用密闭输送,输煤栈桥处设置水力喷洒设施. (道路运输 设置运输车辆冲洗装置,并加盖篷布,对厂区进行绿化,道路四周设有定时喷洒装置.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有碎煤机、锅炉鼓风机、汽轮机、引风机、空压机、冷却塔等的运行噪声.电厂对汽轮机采取全密闭处理;

锅炉排汽阀安装微孔排汽消音器.厂房建筑设计中,使主要工作和休息场所远离强声源,并设置必要的值班室,对工作人员进行噪声防护隔离. 吹管噪声和锅炉安全阀排汽噪声通过选择吹管、排汽时间和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公告可能影响到的周围居民和敏感保护目标.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收集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脱硫石膏浆液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废油、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生活垃圾. 粉煤灰、炉渣委托沂水凯利水泥有限公司以及莒县城阳水泥有限公司综合处理,作为水泥添加剂使用. 脱硫石膏以及脱硫石膏浆液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委托沂水凯利水泥有限公司综合处理,用于生产石膏板、部分用于水泥厂原料. 废反渗透膜,目前尚未产生,产生后委托生产厂家山东舜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废油属于危险废物,目前尚未产生,产生后委托临沂华澳能源有限公司综合处理. 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目前尚未产生,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处理. 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沂水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沂水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定期演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18年1月18日在沂水县环境保护局完成评审备案,备案编号371323-2018-005-L. 建设单位为防止发生风险事故时对周围环境及受纳水体产生影响,设立了三级防控体系. 2.在线监测装置 沂水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设有规范化的烟气排口,设置了永久性便于采样和测试的操作平台,安装了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局联网,2018年2月5日,取得山东君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80t/h锅炉废气自动监测设备比对报告》.2018年2月26日在环保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BA2018371323012743.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沂水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8#锅炉管束除尘器出口以及

7、8#公用烟囱排口污染物浓度两天最大值分别为二氧化硫2mg/m

3、4mg/m3;

氮氧化物26mg/m

3、33mg/m3;

颗粒物2.5mg/m

3、3.4mg/m3;

汞排放浓度两天最大值为0.90μg/m

3、1.79μg/m3;

烟气黑度小于1级,满足《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7/664-2013) 超低排放第2号修改单中表3对单机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的要求. 8#锅炉管束除尘器出口以及

7、8#公用烟囱排口氨逃逸浓度分别为1.38mg/m

3、1.55mg/m3;

符合《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0号)规定的氨逃逸控制在8mg/m3以下的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两天最大浓度值为0.483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限值要求,氨两天最大浓度值为0.13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 二级新扩改建 限值要求.

(二)废水 生活污水排口pH值范围为7.33~7.69,各指标两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悬浮物58 mg/L、CODcr

78 mg/L、BOD5 23.1mg/L、氨氮12.1 mg/L、总氮20.5 mg/L、总磷1.23 mg/L、溶解性总固体502 mg/L、动植物油未检出. 上述各指标均能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 B级 标准限值要求. 脱硫废水处理装置出口pH值范围为8.23~8.82,各指标两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SS 38mg/L、总镉2.1*10-3mg/L、总铅0.7*10-3mg/L、硫化物未检出.上述各指标均能满足《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06)中的标准要求.

(三)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8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限值. 最近敏感点距厂界130m,昼间噪声为44.7~45.0dB(A),夜间噪声为43.4~43.6dB(A),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中的 2类标准区限值.

(四)固体废物 经现场调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收集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脱硫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油、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厂内建设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池,厂区雨水设置截止设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良好,未对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六、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

项目主体及环境保护设施等总体按环评批复的要求建成,无重大变动,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环评批复的标准要求. 项目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自主环境监测能力,实施环境监测计划并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2.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3.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件的能力. 4.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向环保部门报送项目竣工验收材料并完善后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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