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9-09-07
概述

1、项目概况 聚酰胺(PA,俗称尼龙)具有良好的综合性能,是工程塑料中重要的品种之一,用于汽车、电子电器、建筑等行业.

PA有原生与再生的两种,原生PA主要由二元胺和二元酸制取,也可以用ω-氨基酸或环内酰胺来合成.再生则是通过对各类PA边角料收集后进行再加工. 近年来,随着PA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其产销量均突飞猛进,每年产生的各类PA边角料、废丝也接近百万吨.为了适应市场需要,本着循环利用节约能源,江西省铭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铭新公司 )决定投资1000万元在上高县黄金堆工业园区内实施 年产30000吨再生PA切片生产线项目 .项目建设3个生产车间,原料、成品仓库、质检中心、配电房、门卫房、办公楼、生活综合楼;

购置设备有粉碎机、造粒机、包装流水线、电瓶叉车等;

配套厂区给排水、变配电、消防、道路、绿化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再生PA66(尼龙66)切片15000吨、再生PA6(尼龙6)切片10000吨、PA6改性切片5000吨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以周边区域PA工程塑料制品厂生产剩下的边角料、锦纶制品厂生产剩下的PA废丝为原料生产再生PA切片,使用原料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农药等塑料包装物,同时不涉及医疗用塑料制品及含氟等特种工程塑料. 该项目已于2018年2月7日由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统一项目代码:2018-360923-28-03-002158).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铭新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江西省铭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再生PA切片生产线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赴现场进行踏勘、收集,踏勘了厂区及外围现场,收集了厂址地区的环境等基础资料,并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在环评报告编制期间,建设单位于2018年3月12日至3月23日对厂址周边环境敏感点开展了第一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同时委托南昌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在得到环评初步结论后,建设单位于2018年5月10日至5月23日对厂址周边环境敏感点开展第二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评价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和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的意见,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8年9月8日,上高县环境保护局在上高县组织召开了《江西省铭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再生PA切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会,我单位依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

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聚酰胺再生料生产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中鼓励类 三十

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28、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设备均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中淘汰类设备;

采用的生产设备、工艺、产品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名录之内. 同时本评价将本项目建设内容与《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55号)、《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2015年第81号)等相关产业政策进行符合性分析,分析内容如下: (1)与《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符合性分析 表1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要求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 符合性分析

1 废塑料的回收应按原料种类分类回收,并严格区分废塑料来源和原用途.不得回收和再生利用属于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 本项目以周边区域PA工程塑料制品厂生产剩下的边角料、锦纶制品厂生产剩下的PA废丝为原料生产再生PA切片,使用原料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农药等塑料包装物,同时不涉及医疗用塑料制品及含氟等特种工程塑料. 符合 续表1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要求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 符合性分析

2 贮存场所必须为封闭或半封闭型设施,应有防雨、防晒、防渗、防尘、防扬散和防火措施. 本项目设置有原料仓库及成品仓库,均为封闭钢结构,地面全部硬化,具有防雨、防晒、防尘、防火、防渗等功能. 符合

3 新建废塑料再生利用项目的选址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得建在城市居民区、商业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 本项目位于上高县黄金堆工业园区内,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城市居民区、商业区,不涉及环境敏感区. 符合

4 再生利用项目必须建有围墙并按功能划分厂区,包括管理区、原料区、生产区、产品贮存区. 厂区设置有围墙,并已按功能划分为办公区、原料仓库、生产车间、成品仓库. 符合

5 预处理、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企业应有集气装置收集,经净化处理的废气排放应按企业所在环境功能区类别,执行相应环保标准. 本项目设置有集气罩及废气处理装置对熔融、挤出废气进行处理,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符合

6 废塑料预处理、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并执行相关环境保护标准.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 符合 (2)与《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55号)符合性分析 表2 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要求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 符合性分析

1 禁止在居民区加工利用废塑料.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黄金堆功能区,距离最近的村庄为厂址东侧450m处的店上村. 符合

2 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5mm超薄塑料袋. 本项目产品为直径≤5mm,长≤5mm的塑料颗粒. 符合

3 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 本项目产品主要用于汽车零件、电子器件等. 符合

4 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 本项目以周边区域PA工程塑料制品厂生产剩下的边角料、锦纶制品厂生产剩下的PA废丝为原料生产再生PA切片,使用原料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农药等塑料包装物,同时不涉及医疗用塑料制品及含氟等特种工程塑料. 符合

5 禁止露天焚烧废塑料及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 本项目加工过程产生的分拣杂质、废滤网等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符合 (3)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符合性分析 表3 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要求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 符合性分析

1 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所涉及的热塑性废塑料原料,不包括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 本项目以周边区域PA工程塑料制品厂生产剩下的边角料、锦纶制品厂生产剩下的PA废丝为原料生产再生PA切片,使用原料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农药等塑料包装物,同时不涉及医疗用塑料制品及含氟等特种工程塑料. 符合

2 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 本项目位于上高县黄金堆工业园区,占地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符合

3 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5000t. 本项目实施后年生产塑料再生切片30000t. 符合

4 塑料再生加工相关生产环节的综合电耗低于500kWh/t产品. 本项目综合电耗为240.0kWh/t产品. 符合

5 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的综合新水消耗低于0.2t/t产品. 本项目综合新水消耗为0.14t/t产品. 符合

6 企业加工存储场地应建有围墙,地面全部硬化且无明显破损现象. 本项目厂址区域设置有围墙,生产车间、原料库房、成品库房,生产车间及库房均为封闭结构,且地面均进行硬化处理. 符合

7 企业必须配备废塑料分类存放场所.原料、产品、不能利用废塑料等应贮存在具有防雨、防风、防渗等功能的厂房或加盖雨棚的专门贮存场地内,无露天堆放现象. 本项目设置有生产车间、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库房均为封闭厂房,无露天堆放现象.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及《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 三线一单 符合性 ①生态红线 本项目位于上高工业园黄金堆功能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项目不在名胜古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依据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分区管控划分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项目不在生态红线一级、二级管控区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②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地表水体环境上游监测断面COD、BOD5由于城区污染源的排放造成超标,但在下游断面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地下水环境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区域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土壤环境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其他pH≤5.5风险筛选值,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本项目大气主要污染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等,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

项目废水污染物主要为COD、氨氮、石油类等,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项目三废均能有效处理,不会明显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③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所用原料主要为PA废丝,属资源回收综合利用;

生产过程中消耗少量的水、电等资源,消耗量不大,且项目以 节能、降耗、减污 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资源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④环境负面准入清单 根据《江西省省级工业园扩区和调整区位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11]92号)文件精神,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4年5月4日下发《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同意江西上高工业园区开展扩区和调整区前期工作的复函》(赣发改办外资[2014]173号),同意江西上高工业园区开展扩区和调整区位前期工作,扩区调区后上高工业园区总规模为2188.87公顷,形成 一园三区 布局(即镜山综合区、五里岭鞋业产业基地区和黄金堆功能区).目前,江西上高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已编制完成,尚未通过审查. 本项目位于上高县工业园黄金堆功能区,该区主导产业为建材和医药化工产业,禁止食品类、造纸类、纺织类等与产业定位不符的企业以及与《江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限制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中可能会对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上高工业园区规划中仅规划了主导产业,未明确次要产业及辅助产业类型. 本项目为聚酰胺(尼龙)再生利用项目,属轻工类项目.本项目实施后排放的污染物相对于主导产业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园区规划要求.

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本次环评主要关注生产车间破碎粉尘、熔融挤出废气及无组织废气等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喷淋塔循环系统排水、冷却槽循环系统排水、生活污水等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设备噪声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址选择合理性等方面的问题. 本项目破碎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

熔融挤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采取 二级水喷淋+高效UV光解+活性炭吸附 的处理工艺净化后,外排废气中污染物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冷却槽循环系统排水和喷淋塔循环系统排水.生活污水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粪池,出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

冷却槽循环系统排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

喷淋塔循环系统排水先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气浮池经 气浮隔油+强氧化 预处理后排入调节池.进入调节池的废水经A/O工艺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上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出水排入锦江. 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的影................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