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9-06-03 |
220017 ????? Q/NXZW 宁乡县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标准 Q/NXZWTG 220017―2017 ????? 毕业(肄业、转学)生回原籍落户办理规范 ????? ????? ????? 2017-03-01发布 2017-03-15实施 宁乡县政务服务中心???发布 目??次 前言 III
1 适用范围
1 2 事项名称和编码
1 3 服务对象
1 4 审查类型
1 5 审批依据
1 6 受理机构
1 7 决定机构
1 8 数量限制
1 9 申请条件
2 10 禁止性要求
2 11 申报材料
2 12 申请接收
2 13 办理基本流程
2 14 是否有特殊程序
2 15 联办机构
2 16 中介服务
2 17 办理方式
3 18 办件类型
3 19 办结时限
3 20 收费依据及标准
3 21 审批结果
3 22 结果送达
3 23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3 24 咨询途径
3 25 监督投诉渠道
3 26 办公地址和时间
4 27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4 28 网上办理深度
4 29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4 30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4 31 办理流程及要求
4 前??言 本标准根据Q/NXZW JC 110002-2017《标准编写规则》给出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宁乡县政务服务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宁乡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建华 毕业(肄业、转学)生回原籍落户办理规范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毕业(肄业、转学)生回原籍落户办理的事项名称和编码、服务对象、审查类型、审批依据、受理和决定部门、服务限数、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依据及标准、办公地址和时间、咨询与投诉、办理流程图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宁乡县管辖区内户口登记对象的事项. 事项名称和编码 项目名称:毕业(肄业、转学)生回原籍落户办理规范. 项目编码: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审查类型 先审查后批准.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公发〔2016〕18号). 受理机构 宁乡县公安局. 决定机构 宁乡县公安局.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申请条件 高校职院学生因毕业、肄业、退学等原因,可以申请将在校学生户口或托管在就业指导中心、人才服务机构的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拟迁入地为城镇地区的,不受毕业(肄业、退学)生提交申请时户口所在地的限制. 禁止性要求 无.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清单: 申请表,见附录A;
迁入人员的《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内页;
毕业证或肄业(退学)证明;
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要求办理户口登记并提交材料;
年满16周岁的省外迁入人员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 申请接收 受理地点:落户地派出所. 办理基本流程 毕业(肄业、转学)生回原籍落户办理流程依次分为受理、审核、决定三个步骤,流程图见附录B. 是否有特殊程序 无. 联办机构 无. 中介服务 无.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县局,县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批).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在公安内网上进行审批. 结果送达 自行领取.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暂无对外进度查询途径,可向本级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申诉,县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