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9-05-28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南平市延平区人社局 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编办 延教〔2015〕24号 关于选调农村中小学和 幼儿园教师进城任教的通知 各中小学,实验幼儿园: 为进一步合理优化城乡师资配置,经延平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通过笔试方式,面向延平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选调35名教师到城区缺编、缺学科的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其中选调中学教师10名、小学(含特教)教师20名、幼儿园教师5名.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

(一)城区中学 选调岗位共10个.其中,语文3个,数学2个,英语2个,思品1个,物理1个,生物1个.具体分布学校如下: 学科 学校语文 数学 英语 思品 化学 历史 物理 生物 体育 合计 水东学校

2 1

1 1

5 建溪学校

1 2

2 5 学科合计

3 2

2 1

1 1

10

(二)城区小学 选调岗位共20个.其中,语文12个,数学4个,英语1个,体育2个,信息1个.具体分布学校如下: 学科 学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信息 合计 区实小新城分校

2 1

3 区实小东塔分校

1 1 水东学校

2 2

4 新光学校

1 1 建溪学校

4 1

1 6 东坑中心小学

2 2

4 开智学校

1 1 学科合计

12 4

1 2

1 20

(三)城区幼儿园【友情提示:2015年事业单位分类意见中延平区实验幼儿园和新城分园属涉及调整单位】 选调岗位共5个,具体分布学校如下: 学科 学校幼儿教师 合计 区实验幼儿园

1 1 区实验幼儿园新城分园

2 2 东山小学附属幼儿园

1 1 水东学校附属幼儿园

1 1 城区幼儿园合计

5 5

二、选调范围 延平区农村学校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三、选调条件 1. 师德师风表现良好.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2)经查实违反省教育厅 十条禁令 或《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的 二十条 之一者(附件2). 2. 教学业绩合格:2014―2015学年担任区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测学科的教师,教学成绩及格率(上、下两个学期,下学期于7月份提供)名次在教研片前90%方可报考相应学科;

其余学科(含幼儿教育)教师,2014―2015学年(上、下两个学期)奖励性绩效考评分数应位列学校前90%. 3. 年度考核合格:2010年9月至2015年8月5个学年年度考核合格(2014-2015学年度由学校先行把关确认是否合格). 4. 年龄:不限. 5. 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需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中学教师需本科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报名截止日必须持有学历证书原件,否则视为学历不达标. 6. 教龄:在延平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五年及以上,即2010年9月以前(含9月)参加工作. 7. 小学教师不得报考中学岗位,中学教师可报考小学岗位.中学教师报考小学岗位,本人应作出书面承诺,选调后若因无相应教师资格证和职称,造成影响职称评聘、岗位晋级,则由自己承担责任. 8. 取得报考资格的教师要坚守工作岗位,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查实为了备考而请假,即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 9. 经所在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

四、加分政策 根据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延教〔2014〕152号)规定,在巨口、赤门、洋后三个边远乡镇学校实际工作累计满5年及以上现仍在这三个边远乡镇工作的教师,符合选调进城任教考试条件的,笔试总分加3分,累计工作未满5年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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