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9-09-06
寿环评函〔2017〕061号 关于把山东新龙集团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机组项目纳入环保正常监管的复函 山东新龙集团有限公司: 受潍坊市环保局委托,你公司委托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山东新龙集团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机组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收悉.

经研究,函复如下: 山东新龙集团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机组项目位于寿光市田柳精细化工园集团现有厂区内,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00万.公司现有4台燃煤锅炉配套4台汽轮发电机组,4台燃煤锅炉分别为2*130t/h(2备,厂内编号1#、2#)煤粉锅炉+2*220t/h(2用,厂内编号3#、4#)煤粉锅炉,4台汽轮发电机组分别为1*C25MW(厂内编号#1,配30MW发电机)中温中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1*B20MW(厂内编号#2,配20MW发电机)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C50MW(厂内编号#3,配60MW发电机)中温中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1*CB55MW(厂内编号#4,配60MW发电机)高温高压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 企业环评审批情况为:潍环审字[2003]11号批复建设内容为2*130t/h(1#,2#)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1*C25MW(#1)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潍环审字[2010]134号批复建设内容为2*220t/h(3#,4#)煤粉锅炉,因批建不符,4台锅炉和4台机组均未通过环保验收.本次评估包括厂内全部4台锅炉和4台机组及2000m?冷却塔2座,依托厂区现有供排水、供电、罐区、原料暂存场所等公用辅助工程及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中水)、固废危废暂存场所等环保工程.该项目锅炉总蒸发量最大为440t/h,发电总装机容量最大为120MW,年发电能力6.93亿kwh,年供热能力350.75万GJ. 该项目锅炉运行模式为2*220t/h(3#、4#)煤粉锅炉两用,2*130t/h(1#、2#)煤粉锅炉两备;

配套机组为双模式互为备用,其中,模式一为1*B20MW(#2)高温高压背压式+1*C25MW(#1)中温中压抽凝式+1*C50MW(#3)中温中压抽凝式三套机组串联运行,模式二为1*CB55MW(#4)高温高压抽背式+1*C50MW(#3)中温中压抽凝式两套机组串联运行.根据《山东新龙集团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机组配置情况论证会专家论证意见》,该运行模式为"一级背压发电、二级再发电并抽汽运行的串联运行模式",不属于"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抽凝燃煤热电机组".

二、根据评估报告分析,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影响程度可接受.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70号)及《关于贯彻鲁政字〔2015〕170号文件的通知》(鲁环办〔2015〕36号)等文件,我局同意把山东新龙集团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机组项目纳入环保正常监管.

三、下一步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环境管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排放确保满足《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及其第2号修改单(鲁质监标发〔2016〕46号)中燃煤锅炉超低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5mg/m?、SO2 35mg/m?、NOx 50mg/m?、汞及其化合物0.03mg/m?、烟气黑度1级),氨排放确保满足《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0号)中氨逃逸控制在2.5mg/m?以下标准要求. 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完善半封闭式储煤场建设并设置防风抑尘网,确保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

氨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要求(1.5mg/m?). 烟气自动连续监测系统与省市级环保部门联网,定期维护烟囱永久性监测口和监测平台.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合理设计雨水管网、废水管网,落实废水资源化利用、中水回用措施.各生产环节产生的废水经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中提出的措施处理后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排入寿光市中冶华天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进污水处理厂水质须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口要求. 对污水处理区、罐区、事故水池、污水管线等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有关规定进行严格防渗处理,避免污染地下水.合理管护厂区事故池,废水、雨水口设截止设施,控制事故排污. 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的要求,根据当地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3眼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进行监测,确保项目运营对周围地下水不会造成影响. 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物隔音、采用吸声材料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有关规定设置厂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

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并交由资质单位进行转移和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生产中发现评估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根据评估报告,项目储煤场需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单位应与当地政府做好沟通,上述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切实落实好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科学的环境风险预警监测制度、应急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并进行演练.依托集团现有1000m3事故水池接收事故排水,在原料暂存场所、罐区、固废危废暂存场所等设废水收集系统与事故水池相连,防止事故废水对周围地下水和地表水造成污染事故和危害;

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切断设施,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部水体.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你公司在接到本备案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送寿光市环境监察大队和台头环保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一七年六月二日 抄送:寿光市环境监察大队 寿光市台头环保所 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寿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印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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