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9-05-18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昆住建通〔2014〕32号 关于将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复查情况录入 昆山市住建局网上办事系统的通知 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通过资质核查后证书有效期问题的说明》,201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企业资质证书,不再加盖"企业资质核查专用章"及"核查合格"章,核查结果在网上查询.

请本省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江苏建筑业网(

网址:http://www.jscons.gov.cn),进入"我要查询"的"企业资质情况查询",查询本企业资质复查结论,并将复查结论截图与资质证书一并录入"昆山市住建局网上办事系统"―"企业管理"―"附件证书列表"―"资质证书扫描件"内.企业信息有变更的,应确保及时申报,准确录入.企业因未按本要求录入信息,投标时被评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本通知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1月21日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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