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4-26

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若没有,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将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临沂市政府采购网、临沂市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通知或在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临沂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linyi.gov.cn/)的更正公告为准(若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出更正公告,则视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自招标文件发布至正式开标前,投标人除就标书问题与招标人进行咨询外,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与招标人进行沟通接触,否则予以取消投标资格. 11.解释权 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最终书面解释为准. 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12.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并按下列顺序. 商务标书 商务标书目录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见附件2) 公开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公开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4)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 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授权经销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等(开标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投标人提供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同类项目系指已完成的与本次招标货物类似的供货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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