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9-04-12
中共萍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萍乡市关于实施 昭萍英才 计划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萍各单位: 为抓好《萍乡市关于实施 昭萍英才 计划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的落地见效,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萍乡市 昭萍英才 计划高层次人才 引领工程 实施细则》等16项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出台的政策文件与本细则不相符的,以本细则为准. 附件:1.萍乡市 昭萍英才 计划高层次人才 引领工程 实施细则 2.萍乡市 昭萍英才 计划紧缺急需人才 汇聚工程 实施细则 3.萍乡市 昭萍英才 计划萍籍人才 回归工程 实施细则 4.萍乡市 昭萍英才 计划大中专毕业生 圆梦工程 实施细则 5.萍乡市 昭萍英才 计划本土技能人才 提升工程 实施细则 6.萍乡市 昭萍英才 计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7.萍乡市 昭萍英才 计划产业基金项目申报实施细则 8.萍乡市 昭萍英才 计划优秀青年创业项目评选实施细则 9.萍乡市 昭萍英才 计划科技创新平台奖励扶持实施细则 10.萍乡市 昭萍英才 计划科研技能成果激励实施细则 11.萍乡市 昭萍英才 计划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细则 12.萍乡市 昭萍英才 计划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 13.萍乡市 昭萍英才 计划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绿色通道就诊实施细则 14.萍乡市 昭萍英才 计划行政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专窗设置实施细则 15.萍乡市 昭萍英才 计划人才落户实施细则 16.萍乡市 昭萍英才 计划高层次人才出入境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中共萍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25日 附件1 萍乡市 昭萍英才 计划 高层次人才 引领工程 实施细则 第一条 申报对象主要包括: 1.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掌握国内外先进技术、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成果科技含量高的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2.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 千人计划 专家,国家 万人计划 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在国内外担任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的首席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

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级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等国家级领军人才. 3.国家青年 千人计划 专家,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

省 双千计划 人选,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省科学技术奖和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赣鄱工匠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省部级领军人才. 以上人才对象条件,将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完善. 第二条 申报对象及所在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对象必须是2018年9月13日以后来萍乡市创新创业,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服务合同.引进的国内高层次人才,要求社保关系转入萍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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