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9-04-08
萍乡市总工会招聘工会工作协理员的 公告为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工会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工会工作基础,扎实推进工会工作协理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工作者队伍社会化水平,根据《江西省工会工作协理员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经与有关县区协商并报省总工会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工会工作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探索工会工作者职业化、社会化路径,不断增强基层工会作用力、吸引力、凝聚力,切实提高工会为职工群众服务的水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为我市工运事业发展和工会工作水平提升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萍乡市户籍(研究生或

985 高校毕业生考生不限);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根据江西省职工保障互助会要求,江西省职工保障互助会萍乡办事处应聘者年龄限定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每个职位的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分别设定.(见附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应聘报考资格: 现役军人;

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人数、主要职责和工资待遇

(一)本次公开招聘共计11人(具体职位见附件).

(二)工会工作协理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从事辖区内组建工会和发展工会会员相关工作,协助指导所属基层工会组织进行规范化建设;

2.从事辖区内维护职工和企业事业单位合法权益相关工作,帮助相关单位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和工资集体协商;

推动厂(院、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3.从事辖区内服务职工相关工作,帮助和扶持困难职工解困脱困;

4.从事提高职工素质和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协助组织指导辖区内基层工会广泛开展劳动竞赛、技能比武活动;

5.从事加强职工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相关工作,协助组织指导辖区内基层工会广泛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6.从事协助征收、管理、监督工会经费等相关工作;

7.从事工会宣传报道和工会信息报送相关工作;

8.完成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待遇 1.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受聘期间参照招聘单位正式职工依法享有教育、培训、评先、评优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等权利;

2.新录用工会工作协理员的工资待遇参考本市相关县区同期考录一类事业单位的在编正式人员工资待遇确定,并建立工会工作协理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3.用人单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受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四、组织领导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总工会党组统一领导,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总工会纪检监察组、市总工会机关党委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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