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9-09-03
沂源县殡仪馆 业务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殡葬服务手续办理

二、办理依据

(一)【淄博市殡葬管理条例】(1999年9月24日淄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l0月25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1999年10月25日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根据2004年6月23日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04年7月30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6月28日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经2012年8月1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0年1月1日实施.

(二)【山东省殡仪馆服务暂行规范】(为规范殡仪馆服务管理,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促进殡葬改革,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和民政部殡葬服务行业有关标准,制定本规范).2014年8月1日实施.

(三)淄价字【2015】113号(淄博市物价局、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2016年1月1日执行.

(四)淄价字【2015】114号(淄博市物价局、淄博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2016年1月1日执行.

(五)淄政办字【2015】100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惠民殡葬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年12月1日施行.

(六)源政办发【2012】96号(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特困人员实行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减免优惠的通知).2013年1月1日实施.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沂源县殡仪馆院内(县城沂河路南首)

四、办理条件 拟办理遗体火化、骨灰寄存、遗体接运、存放、告别、守灵等手续均可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五、申请材料

(一)遗体火化手续:居民死亡者办理火化手续时,首先要取得医疗机构(各级各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居民死亡推断书"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尸体火化通知书";

在医疗机构死亡(包括来院死亡、来院前急救死亡)的由医疗机构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在医疗机构以外(在家或单位、旅馆等公共场所)正常死亡的,由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村、居卫生室)根据家属提供的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死者生前病史和调查结果,出具"居民死亡推断书";

非正常死亡或者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需要进行法医鉴定的,由公安机关出具"尸体火化通知书".除以上证明材料外,火化时还需要带逝者身份证;

直系亲属身份证或业务代办人身份证;

居民属于惠民殡葬减免范围内的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并在业务办理窗口向工作人员说明.

(二)骨灰寄存手续:逝者直系亲属身份证或代办人身份证、逝者火化证明.

(三)遗体接运、存放、告别、守灵等手续:逝者身份证;

直系亲属身份证或代办人身份证;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或居民死亡推断书;

非正常死亡的需公安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

六、基本流程 遗体到达殡仪馆后,由运尸车驾驶员引导或丧属自己凭逝者身份证、直系亲属身份证或代办人身份证、"居民死亡证明书"或"居民死亡推断书"或"尸体火化通知书"到营业室业务室窗口办理火化手续.火化炉分为高档炉和普通炉供丧属自愿选择.火化手续办理完成后,丧属凭火化单据和编号单到火化车间办理遗体交接手续,遗体交接完成后,丧属在休息室等待领取骨灰. 需办理骨灰寄存、遗体接运、存放、告别、守灵等丧属可在营业室业务窗口咨询办理或拨打殡仪服务专线电话3262678预约;

需要殡仪馆车辆运送的预定车辆时要说明逝者性别、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等.如需要丧葬用品和穿衣、整容等服务请一并说明,工作人员随车带去所需用品,并按要求提供服务.服务完成后丧属可到营业室业务窗口一并办理缴费等手续.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火化费

1、普通炉120元/具.淄价字【2015】113号(评定等级的

一、

二、三级殡仪馆可上浮30%、20%、10%.7岁以下儿童减半).

2、环保型火化炉550元/具.淄价字【2015】113号.

(二)遗体接运费

1、普通运灵车100元/具.淄价字【2015】113号(20公里以内100元,超过20公里的,每超1公里加收3元,按往返里程计算).

2、高档运灵车200元/具.(购车价格20万元以上.30公里以内200元,超过30公里的,每超1公里加收5元,按往返里程计算).

(三)消毒费

1、药物消毒20元/具.淄价字【2015】113号.

2、紫外线消毒30元/具.淄价字【2015】113号.

(四)抬尸费

1、馆外抬尸100元/具.淄价字【2015】113号(从医院或逝者家中抬至运灵车).

2、馆内抬尸60元/具.淄价字【2015】114号(从运灵车抬至火化车间).

(五)遗体存放费 80元/天.淄价字【2015】113号.

(六)骨灰寄存费

1、普通木质骨灰架40元/个.年.淄价字【2015】113号.

2、铝合金高档架60元/个.年.淄价字【2015】113号.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沂源县殡仪馆营业室业务办理窗口.

(二)电话咨询:326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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