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9-03-16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各用人单位: 为认真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现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字[2015]458号的有关内容,2016年度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工作将职工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带薪休假、职工名册以及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等列入书面审查内容. 附件: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5】432号)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4日 赣人社字〔2015〕432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6年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及中央驻赣等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掌握各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社保缴纳等情况,经研究,现就2016年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和管辖

(一)审查时间:2015年12月底至2016年6月底.

(二)审查范围:《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所有用人单位(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

(三)审查管辖范围:书面审查管辖范围按《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执行,其中省电力公司、中电投江西分公司(省投资集团公司、国电江西分公司)、省烟草公司、省盐业公司、省钨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中石化江西省石油公司、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所属用人单位,由省厅负责监督检查,除此之外的中央驻赣和省属用人单位以及在省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南昌市除外),由省厅依法委托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保障监督检查.

二、审查内容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

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劳务派遣情况;

非全日制用工情况;

社保缴纳情况;

工资支付尤其是民工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

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加班工资报酬情况;

带薪年休假情况;

技术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收取押金、保证金情况;

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

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况.各地可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增加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内容.

三、工作安排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5年12月底―2016年1月25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发布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公告,通知各用人单位领取或下载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及诚信等级申报等有关资料.各单位可登录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jiangxi.gov.cn)劳动保障监察栏目中下载《年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登记表》、《江西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江西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申报表》等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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