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9-03-13

三、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遵循 公开、公平、自愿、择优 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汇总,经省编办核实编制情况,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http://www. jledu.gov.cn)、省内其他主流媒体和教育部 特岗计划 网站(http://tg.ncss.org.cn)面向社会公布各设岗县(市、区)招聘 特岗计划 教师的学科、数量及岗位要求. 2.报名审查.应聘者首先通过 吉林省教育信息网 报名,然后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由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由省统一组织,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以设岗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对个别生源较少的紧缺学科岗位,将根据实际调整入选比例.面试由市(州)教育局、人社局统一组织,设岗县(市、区)参与实施. 4.体检.市(州)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执行. 5.考核.设岗县(市、区)对拟聘人员过去学习和工作的现实表现,特别是品行方面,进行考察核实. 6.确定人选.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由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教育部 特岗计划 网站上进行公示. 7.岗前培训.省教育厅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8.签订合同.拟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省对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作出总体规定,具体条款由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 9.上岗任教.设岗县(市、区)安排特岗教师到设岗学校任教. 10.教师资格认定.按照国家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有关要求,2017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3年服务期内自行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四、工作日程安排

(一)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时间:6月6日―15日,应聘人员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标准格式的《吉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备用.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6月11日―15日,省内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到本校就业管理部门报名;

6月16日―20日,外省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各高校往届毕业生到设岗县(市、区)所在的市(州)特岗办公室报名,市(州)特岗办公室设在教育局. 3.报名方式: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本人到场,省内、外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三份,携带户口本(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校出具的可毕业证明)、普通话证等证件;

高校往届毕业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须持有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应聘人员如具备本《办法》中规定的笔试加分条件必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

(二)资格审查 各高校就业管理部门在组织本校应届毕业生现场报名的同时审查其报名资格,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中有关审核项目.各高校要在6月18日前,根据学生填报志愿将《吉林省2017年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报名信息汇总表(省内高校)》(吉林省教育信息网下载)、《报名表》及加分证明的复印件等书面材料分类汇总后送各市(州)特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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