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9-02-23
贵港市教育局 三重一大 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 三重一大 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 三重一大 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一、 三重一大 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1.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的贯彻执行. 2.党的组织建设、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等事项. 3.市直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4.全局工作规则、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调整,教育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 5.围绕全市、全局中心工作的重要工作思路和重要举措. 6.全局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总结的确定. 7.全局财务年度决算、预算的申报和调整. 8.年度评比及奖惩等相关事项. 9.机构、编制、职能、岗位设置等申报审批. 10.市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 11.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12.其他有较大影响、需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县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 2.市直教育系统干部推荐、考核、任免、调整等事项. 3.其他干部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大宗物资及办公设备的采购. 2.经上级批准的重大或集体考察学习活动项目经费的支出. 3.重大教育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配套设施采购. 4.公共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全市性重大教育节庆活动项目. 6.投资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重大教育项目. 7.其他教育建设重大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除国家和上级机关已经明确的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外,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的划拔. 2.单项3万元以上(不含3万元)资金安排. 3.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度资金.

二、 三重一大 事项的决策程序 凡属 三重一大 事项,应集体讨论决定,原则上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决策 三重一大 事项,要做到依法、民主、科学.

(一)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1.确定目标.由相关职能科室提出初步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列入相应会议议程. 2.提出方案.会议所需文件、资料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提前准备,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科学完备的事项可行性方案. 3.反复酝酿.由分管领导协调相关科室及有关单位、部门,反复酝酿,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报主要领导审定. 4.听取意见.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相关科室必要时要通过媒体、网络、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5.专家论证.凡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项目决策,分管领导必须组织相关专家论证、评估后形成可行性报告,提出决策意见,再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6.依法公开.除涉及秘密事项外,决策的整个过程都要依法在一定的范围内,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重大事项的决策依据、过程、结果要形成会议纪要. 7.作出决策.会议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对集体形成的决议,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进行重大修改或变更的,要重新提交会议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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