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9-02-22
寿环审表字【2017】234号 审批意见: 经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行政处罚集体审查委员会集体研究,同意对《寿光市益新饲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畜禽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批复如下:

1、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寿光市文家街办文昌路与德寿街交叉路口西北角,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项目总建筑面积2688O,其中生产车间1座、仓库1座、业务用房1座、质检房1座;

项目购置提升机、制粒机、破碎机等设备27台(套);

主要原辅材料:玉米、豆粕、次粉、麸皮、胚芽粕、米糠粕、棉粕、核心预混料、豆油等;

主要工艺:原料-磁选-初筛选-粉碎-配料混合-制粒-冷却-破碎-包装-入库代售;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畜禽饲料2万吨的生产能力.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能够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2、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寿光市中冶华天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废水应确保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标准要求和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附近的雨水管道;

落实废水收集和输送、处理过程中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

3、项目建成后,采用(电能)空调取暖和乘凉,生产用热全部用电,不得新建燃煤(燃油)锅炉;

项目在玉米投料初清筛、粒状物料投料、粉状物料投料、核心预混料投料、粒状物料及粉状物料初清筛工序、玉米粒状物料粉碎、冷却工序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器或者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

1、P

2、P

3、P

4、P

5、P

6、P7排放,外排废气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未收集废气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后排放,外排废气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周界外浓度限值要求.

4、选用低噪音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物隔音、采用吸声材料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5、生活垃圾、筛选出的碎石尘土等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清运,统一处理;

除尘器粉尘、车间清扫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生产中若发现本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安全教育,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和污染危害.

7、项目竣工投产后,你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8、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我局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应当进行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向我局备案. 公章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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