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02-15
宣城市水阳江大道与阳德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 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规设[2011]58号

1、组织实施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项目建设单位:招拍挂后确定

2、项目名称:宣城市水阳江大道与阳德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建设项目

3、用地规划要求 3.

1 规划建设用地位置:阳德路以北、水阳江大道以西、卜村路以东,具体位置详见红线图;

3.2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可兼容商业金融业用地,兼容商业金融业用地比例不大于20%. 3.3 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173050平方米(含广场用地);

规划净用地面积108053平方米. 3.4容积率:不大于3.0;

3.5建筑密度:不大于25%.

4、规划建筑设计要求 4.1规划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用地边界及建筑间距应执行《宣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版)(以下简称"规定");

规划布局等应满足《宣城市城东新区阳德路地块城市设计》要求;

4.2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不低于3小时;

4.3注重沿水阳江大道、阳德路、卜村路交叉口及沿街建筑景观设计;

4.4建筑设计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满足节能设计要求,提倡绿色低碳建筑的理念;

建筑外装饰材料可采用外挂石材、铝板等,不得采用低档次涂料等材料. 4.5以高层建筑为主,现代建筑风格,注重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具有原创性,建筑色彩以淡雅色调为主;

4.6竖向规划要求:结合地形及用地周边水阳江大道、卜村路和阳德路的设计标高合理设计场地标高.

5、绿化景观规划要求 5.1绿地率:不小于30%;

5.2注重城市道路街景及内部环境设计,注重地块内的道路(含地下管线)、停车场、景观、绿化、亮化、小品等设计,应充分体现地方文化的特色;

集中(公共)绿地不小于规划净用地6%,且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1平方米;

5.3景观规划要求:注重沿水阳江大道景观的塑造,沿水阳江大道控制不小于30米的绿化空间,沿阳德路控制不小于20米的绿化空间,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实施,并考虑与水阳江沿岸景观相协调. 5.4住宅建筑底层全部架空用作小区公共空间,底层架空高度不小于5米.

6、道路交通规划要求 6.1主要出入口方位:合理选择主、次入口;

6.2合理布局用地内道路,主要道路路面应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6.3停车泊位:按"规定"要求配置停车位(库);

按"规定"配置自行车公共停车库;

7、公共、市政设施及其他设施配建要求 7.1按规定配套幼托、公厕、菜市场、社区、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变配电设施原则上布置于室内或地下;

7.2沿水阳江大道与阳德路交叉口布置城市广场,用地面积不小于11350平方米,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明确广场建设标准;

7.3按规定建设人防、安全疏散等工程设施,并充分考虑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

7.4 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宣政办[2011]11号)文件精神,配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房,其户型设计及建设标准应符合市房产主管部门要求;

7.5按市教体局等6部门《关于加强宣城市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宣教[2010]1号)文件精神,按规定配套建设中小学设施;

7.6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

8、其他规划要求 8.1规划编制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现行的国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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