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9-02-09

四、联系方式 为保证2011年特种设备统计年报工作的质量,我局确定以下单位负责统计工作的协调解释: 1.网络方面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信息中心负责,联系

电话:010-59068986;

2.信息系统方面由软件服务公司负责,联系

电话:027-87405705;

3.综合统计年报数据统计口径由我局综合处负责,联系

电话:010-82262244;

4.事故统计年报数据统计口径由总局事故调查处理中心负责,联系

电话:010-59068655,传真:010-59068652. 附件:2011年事故界定分析案例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抄送:总局事故调查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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