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9-02-09

网址: http://www.ccgp-guizhou.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天前,招标方均可主动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guizhou.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 9.3 招标方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天前,并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 http://www.ccgp-guizhou.gov.cn)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10.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及所列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编制,且至少应包括下列部分: (1)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12、13和14条要求填写的投标书、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及供唱标时使用的、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

(2)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5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6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7条的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5)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9条的规定提交的书面授权,确认投标文件签字人代表投标人投标;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12.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等投标文件. 13.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货物价、设计咨询费、装卸费、运输费、保管费、安装调试费、维护费、中标服务费、开标场地费、税费等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伴随的服务费,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招标方(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投标报价方案. 13.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货物价格以及 投标资料表 或规格要求中列出的其他服务费用(如果有分项报价表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设计). 13.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投标货币 14.1 投标人应采用人民币报价. 15.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质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合法有效. 15.3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并单独提交. 15.4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够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和招标方满意,即: (1)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能力;

(2)如果供应商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所制造的,投标人须得到货物制造商的同意且提供参加本次投标项目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

(3)投标人满足本项目采购信息中列出的资格(资质)要求. 1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16.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16.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片或数据,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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