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8-12-19
2015年肇庆市环境保护状况公报 2015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成为珠三角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的奋斗目标,深入实施"两区引领两化"战略,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以实施新修订《环境保护法》为契机,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进一步深化治污减排,严格环保准入,强化环境法治,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环保监管,狠抓大气、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污染减排,深化环保改革,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现将2015年肇庆市环境状况公布如下:

一、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环境质量 2015年全市主要江河水环境质量与2014年相比,水质年际变化不大,继续保持优质水平.西江、绥江、贺江等主要河流监测断面的水质状况为优.同时,各断面均达到各功能区水质要求,达标率100%. 2015年城区3个饮用水源地西江三榕峡、西江狮山、九坑河水库水质全部达到Ⅱ类,水质达标率100%,与2014年相比,无明显变化,继续保持优质水平. 2015年星湖的中心湖、波海湖、里湖、仙女湖水质年均值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二)空气环境质量 2015年肇庆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312天,同比增加57天,达标天数比例为86.0%,同比增加13.1个百分点,未出现重度和严重污染. 2015年肇庆城区SO2年平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同比下降20.0%. 2015年肇庆城区NO2年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同比下降16.2%. 2015年肇庆城区PM10年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同比下降24.3%. 2015年肇庆城区PM2.5年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11倍,同比下降25.0%. 2015年肇庆城区O3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位数为147微克/立方米,日最大8小时均值超标率为6.6%,同比下降13.5个百分点. 2015年肇庆城区CO 24小时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1.5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5~2.4毫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015年肇庆城区酸雨频率为51.1%,比2014年上升了15.4个百分点;

降水pH值为5.32,比2014年上升了0.25个pH值单位;

酸雨频率与年相比有所上升,降水pH值与去年相比略有升高.

(三)声环境质量 2015年全市有7个县(市、区)开展了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5.7dB(A),噪声源仍然以生活类声源为主,除肇庆城区、怀集城区和德庆城区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轻度污染外,其他地区的声环境质量等级均为较好.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7.5dB(A),范围主要分布在64.0dB(A)和71.8dB(A)声级范围段,各地区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等级均为好.城区各类功能区等效声级昼间年均值基本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受交通噪声影响略有超标.

二、排污状况

(一)废水 2015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23203.82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8097.02万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15084.90万吨,集中式治理设施废水排放量21.90万吨.全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1%.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7.7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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