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2018-12-13
关于印发《淮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制造强省会议精神,有力促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我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市经信委会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对现行的《淮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淮经信科教〔2014〕7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淮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南市科学技术局 淮南市财政局 2017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淮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增强规模以上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规范和加强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依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07第53号令)和《安徽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皖经技术〔2008〕174 号),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鼓励和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提升技术中心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我市对各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绩效显著、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第三条 市经信委会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开展对市级规模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并负责企业技术中心具体组织和评价工作,市经信委牵头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指导.

第二章 认定第四条 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时间为每年7月底. 第五条 申请认定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在行业(产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企业具有二年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且上一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盈利能力较好.

(二)企业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我市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有专门的机构与人员配置.

(四)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企业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和试制条件,有较强的科技研发投入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六)企业技术中心拥有知识结构合理的技术人才队伍,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七)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八)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万元;

专职从事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10人;

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50万元;

(九)企业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重大质量、安全、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第六条 认定程序:

(一)企业依照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县(区)、园区工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主\附表》、《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工作总结及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一式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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