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8-12-11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处 关于推荐市级相关行业领域消防专家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9年4月23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目前各项工作正处于移交承接及划转中.

为做好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组建青岛市市级相关行业领域消防专家库.现就推荐市级相关行业领域消防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须满足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从事相关行业和领域的设计、咨询、技术审查、评估、论证、施工图审查、教学研究等相关工作15年以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实行注册执业的专业具有一级注册执业资格.相关行业和领域不包括房屋建筑和一般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环卫和轨道交通等),本次推荐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1.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2.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3.隧道工程(铁路、公路等隧道).主要涉及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冶金、机械、商物粮、轻纺、建材、电力、铁道、公路、水运、民航等行业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专业资质.申报专家所从事的专业不限于火灾预防相关专业.

(三)现任职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施工图审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不限于青岛市的单位.

(四)年龄一般在70岁以下,身体健康,经常性工作地和居住地在青岛市者优先推荐.

(五)本人愿意且所在单位支持参加相关领域的消防咨询、技术审查、评估、论证、施工图审查、研究等工作.

二、推荐程序 希望符合推荐条件的专家个人积极申报,所在单位积极支持专家推荐工作并做好材料审核把关,推荐程序如下:

(一)本人申请:符合以上推荐条件的,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申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审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分类确定各专业推荐人员.请各单位认真填写专家推荐表和汇总表(见附件),每位专家需附如下的材料:1.本人承诺书(经自查,符合青岛市市级相关行业领域消防专家库人选的条件;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

身体健康;

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具有相应的专业素质;

本人自愿且所在单位支持参加相关工作);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阅后退回). 纸质件盖章后于2019年6月3前中午12:00前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处,同时报送电子版(含word格式的专家推荐表和汇总表、pdf格式的附件).

(三)审核公布:候选专家名单经审核后向社会公布,专家聘期5年. 附件:1.青岛市市级消防领域相关专家信息表 2.青岛市市级消防领域相关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梅学彬,联系

电话:85739955)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处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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