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8-12-0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拟发稿)

一、总体要求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5〕6号)精神,围绕自治区 稳粮调棉、优果兴畜 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自治区重点民生工程的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农民购置农机从注重数量向注重数量与效益并重转变,加快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全程全面机械化发展,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自治区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新贡献.

实施中,要注重突出重点,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

要注重改革完善,突出政策的普惠性、稳定性;

要注重统筹兼顾,推进南、北疆农机化共同发展;

要注重规范实施,保障资金安全;

要注重市场化原则,保护购机者选机购机的自主权;

要注重效益平衡,做到数量、质量并重,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自治区所有农牧业县市(场)范围内实施.自治区以中央拨付我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量为基准,按照因素测算法(测算因素:耕地面积、农作物总播种面积、林果业面积、牲畜存栏数、设施农业面积和农机总动力等),综合考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等情况确定各地州补贴资金规模. 各地州农机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结合本地区农业产业结构特点和农机化发展现状,科学合理确定所辖县市区资金规模.上年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具体操作办法参照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商务厅联合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方案》(新农机办发〔2012〕69号)执行. 各地州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补助资金选择适宜深松作业区域实行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补贴资金总量的15%,具体操作办法按照自治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实施方案执行.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自治区范围内根据粮棉等大宗作物和畜牧业、林果业、设施农业、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关键环节需要,确定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1大类38个小类124个品目(详见附件),补贴重点包括耕整、播种、施肥、植保、收获、清选、干燥、保鲜、畜牧水产养殖、节水、温室设备、农产品初加工等机械设备. 各地州也可依据本区域农业产业构成和优势主导等实际,在资金规模允许的前提下,从自治区重点补贴范围内选择确定本区域补贴重点机具品目,实行敞开补贴.对敞开补贴的机具可简化操作程序,鼓励先购买后办理补贴手续. 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外的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所需机具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可列入各地州财政资金的补贴范围,具体补贴机具品目和补贴标准由各地州自行确定.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且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在当年的均视同全年有效.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铭牌应内容清晰、字迹工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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