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8-11-26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公务员局 赣人社字〔2009〕86号 关于开展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和 人民满意的 公务员集体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事局,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 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 为做好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和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推荐评选工作,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第七届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和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09]6号)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市按分配名额推荐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和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5 ),省直各 单位(部门)有符合评选条件的对象,可按程序推荐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1名或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1个.在各地各部门推荐人选中,经考察后,择优推荐1-3名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和1个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上报中央机关表彰;

其余经考察合格的推荐对象,在省内表彰(表彰时间、奖励形式另行通知).

二、要严格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认真听 取群众意见,要坚持标准,面向基层,从严掌握县处级以上公务 员参加评选的比例.对推荐的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和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要认真听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征得主管机关同意,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审核.推荐材料经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审核,省直各单位(部门)推荐材料经党委(党组)审核,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加盖公章上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报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明确所推 荐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人选的顺序,认真填写《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审批表》(附件2 )和《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审批表》(附件3 ),并附200字左右的个人(集体)简介、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公示材料等,一式五份,连同电子版(光盘),于5月20日以前上报.

四、推荐评选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共同组织.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 领导,成立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4).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五、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紧紧围绕 为人民服务、 让人民更满意 的主题,紧密结合机关效能年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评选 表彰工作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使评选成为树立先进、学习先进、宣传先进的过程.成为弘扬公务员精神的过程.要深入宣传开展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和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的先进事迹,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 联系人:饶丽芬 联系

电话: 0791-

6385921、6386265 (传真) 附件:

1、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第七届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和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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