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8-11-22 |
工程造价增加超过合同价3%以上部分或工程结算价低于合同价时,按实际发生调整.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财政审核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增加造价超过中标价5%以上的,按大建发[2006]10号文要求到相关部门备案,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8 工程价款调整方式 发生了经发包人批准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工程内容增减),相应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按以下原则确定:
1、合同中已有使用的费用项目(含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下同),按合同已有的费用项目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费用项目,参照类似的费用项目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费用项目,由承包人提出相应的费用项目,由发包人认可后报大连市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4、具体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确定方法,按本文本
第二章 合同条款 中的 补充条款 约定执行.
29 投标报价风险
1、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现场踏勘、答疑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
2、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及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4、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和格式不许增加和修改,投标人确认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项、漏项、计算误差或认为施工图纸存在不明确、不一致时,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日之前15天,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