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8-10-13

其他学生干部的调整,由所在的团组织、班级或主管部门按有关章程规定调整.

第四章 网格化管理系统中学生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学生干部的权利 1.学生干部在学院网格化管理中作出重大贡献,学院对其干部身份予以肯定,颁发证书. 2.学生干部代表学生参与学院的教育和管理,促进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参与有关学生的事务的协调工作. 3.在维护国家和人民以及学校整体利益的前提下,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及时向各级党政组织反映学生的要求、意见和建议. 4.行使所任职务具有的职权. 5.有权对下级、本级、上级学生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并要求其改正工作 6.接受学院的各种干部培训及素质拓展活动. 7.各级学生干部均可参与 优秀学生干部 的评选. 8.各级学生干部在评奖评优中按照相关规定平等享受发展分和品德纪实方面的待遇. 第十五条 学生干部的义务 1.在学习和思想政治表现方面起表率作用. 2.按照所在职务的职责要求积极工作,认真负责. 3.经常地及时地向党政组织反映学生的情况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教育、疏导、沟通、解释和服务工作. 4.传达并执行学校和各部门的决定、决议及规章制度. 5.认真开展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以及有益于青年学生的学习和身心健康的活动. 学生干部的管理和考核 第十六条 学生干部由学院学工办、本科生党支部进行指导管理,具体管理由各网格负责人进行. 第十七条 团委学生会的考核制度参见其具体考核实施方案(见附录),其他社团组织考核制度依主管部门及主要负责人具体情况具体制定和实施. 第十八条 班级网格的学生干部考核采用民主评议与上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将所有干部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优秀比例不超过30%. 第十九条 评定结果按所在网格领导测评分,群众测评分各占50%的比列计算综合得分,按得分排出名次,前30%即为优秀. 第二十条 学年末以班级网格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采用宿舍推选制,每个宿舍推选一名同学作为考核小组成员,对班级所有的学生干部进行群众评议. 第二十一条 网格领导测评中领导指相应网格中的直接管理领导及辅助管理领导,以舍长为例,其直接管理领导是班长,辅助管理领导是其他班委,则由全体班委共同承担舍长的领导测评工作. 第二十二条 考核工作小组统计汇总各方面的考核信息,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初步评定考核结果.并由考核小组将相关信息填入《学生干部考核评分表》及《学生干部考核登记(存档)表》(请见附录). 第二十三条 考核工作小组向学工办汇报考核工作的情况和初步评定结果.学工办进行审核公示后存入学生干部个人档案.

第六章 网格化管理中学生干部的工作职责 第二十四条 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党支部的工作职责具体参见党支部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五条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具体参见团委学生会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六条 班级学生干部工作职责如下,凡以下规定没有涉及的班级工作由班委集体讨论分工完成.

(一)团支书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和安排本班的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生活. 2.及时传达学院的有关通知. 3.鼓励有入党愿望的同学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及时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情况,并配合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期考察. 4.掌握团员中各种思想动态,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向班主任和院团委汇报. 5.每学期初拟定本支部工作计划并上交组织部备案. 6.掌握班里非团员同学的思想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其向团组织靠拢. 7.每学期参加学院组织的团支书培训和交流. 8.每学期和班长协调策划本班的集体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和通过各种途径增强集体荣誉感与凝聚力. 9.定期收取和交纳团费. 10.负责办理接收新团员和违纪团员的处理、处分手续. 11.协助其他班干完成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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