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8-10-05

(二)学科评议组 学校组建涵盖若干相关学科专业的评议组,负责对申报人的教学科研水平及专业实践能力进行评议,并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或建议. 校学科评议组由本学科领域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在职人员组成,高级职务评议组成员不少于7人,校外专家不少于二分之一.评议正高级职务的由本学科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在职人员组成;

评议副高级职务的由本学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务的在职人员组成,其中正高级职务专家不少于二分之一;

评议中级职务的由本学科具有高级职务的在职人员组成,其中高级职务专家不少于二分之一. 学校组建各学科校内外专家库,学科评议组成员于开会前抽签产生.学科评议组原则上当年度有效,任期届满,须更换五分之一以上的成员组成新一届学科评议组.

(三)各单位考核推荐组 1.系(部)成立考核推荐小组,负责对本系(部)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推荐小组由各系(部)主要负责人、专家及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考核推荐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向学校学科评议组和学校聘委会推荐教师职务拟聘人选. 2.学校机关职能部门由分管领导负责,人事处牵头组织推荐考核组,由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党工部、人事处、监察室、工会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人数一般为7-9人.任期不超过二年.主要负责对学校机关部门应聘教育管理职务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向校学科评议组和学校聘委会推荐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人选. 同时,负责其他档案、会计、工程等系列职务的人员评议推荐.根据岗位职数情况,向校聘委会确定推荐人选,征得校聘委会评议通过后,并委托省各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评审委员会进行任职水平评议或推荐参加资格水平考试.

(四)学校聘任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各单位考核推荐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学校聘任委员会、校学科评议组、各单位考核推荐组在聘任、评议、考核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时,应实行回避.

六、聘任程序 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按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一)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和教师队伍实际,制定并公布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

(二)学校公布拟聘岗位信息,包括拟聘职务岗位、职务岗位任职条件、职务岗位职责等信息.无空缺岗位(专业技术职数)不予申报.

(三)应聘人员申请.应聘人员根据拟聘岗位信息和聘任现职以来的工作实绩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学历、资历、业绩、学术成果与工作成果等材料.拟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学术成果与科研成果应是其聘任现职务后取得的.

(四)各单位考核推荐.各单位考核推荐组根据聘任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业绩和成果进行考核,并按不超过拟聘岗位数1:1.2的比例向校学科评议组提交推荐人选(排序推荐).各单位应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将其材料报送人事处.

(五)学校资格审核:对相关单位推荐应聘人选,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将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的资格、业绩和成果等基本情况,通过校内办公平台向全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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