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8-09-20 |
一、办理要素…1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1
(二)实施机构…1
(三)申请主体…1
(四)受理地点…1
(五)办理依据…1
(六)办理条件…1
(七)申请材料…2
(八)办理时限…2
(九)收费标准…2
(十)咨询服务…3
二、办理流程…3
(一)申请…3 1.
提交方式…3 2.获取收件编号…3 3.获取收件凭证…3
(二)受理…4 1.材料补正…4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4
(三)办理进程查询…4
(四)获取划拨决定书…4 1.获取方式…4 2.审查结果…4
(五)流程图…5
三、救济途径…5
(一)投诉…5 1.投诉受理…5 2.投诉时限…5 3.投诉处理…5 4.投诉渠道…5
(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6 1.行政复议受理机关…6 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6
四、有关说明…6 附件1…7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使用国有土地审查 编码:3707040102011
(二)实施机构: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坊子分局审批服务科
(三)申请主体:在坊子区内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
(四)受理地点: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坊子分局窗口(坊子区凤凰大街75号政务服务中心).
(五)办理依据: 1.《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通过,2004年8月第二次修正)第五十三条;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国务院令第256号,2011年1月修订)二十二条.
(六)办理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2.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
3.征收农民土地的已补偿到位,土地权属无争议;
4.用地单位提出申请;
5.符合《划拨用地目录》.
(七)申请材料 申请办理手续,应当向国土资源分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1.用地单位申请(原件2份,纸质);
2.申请单位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复印件2份,纸质);
3.土地权属证明(即土地来源)(原件备查,复印件2份,纸质);
4.征地补偿到位证明(原件2份,纸质.属新增土地的);
5.发改部门核发的投资立项核准文件(原件备查,复印件2份,纸质);
6.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原件备查,复印件2份,纸质);
7.集体会议纪要(原件2份,纸质);
8. 土地勘测定界图(四大二小)及其他资料、图件(原件2份,纸质).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市政府批复、公告、公示时间不计入).
(九)收费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咨询窗口地址:坊子区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分局窗口(坊子区凤凰大街75号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号码:0536-7639568 电子
邮箱:fzly9568@sina.com 网上咨询:http:// www.fzspzx.cn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潍坊市坊子区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分局窗口,地址:坊子区凤凰大街75号政务服务中心,联系
电话:0536―7639568. 2.获取收件编号 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窗口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接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