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8-09-20
3707040102011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使用国有 土地审查服务指南 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坊子分局发布 2015-10-10 目录

一、办理要素…1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1

(二)实施机构…1

(三)申请主体…1

(四)受理地点…1

(五)办理依据…1

(六)办理条件…1

(七)申请材料…2

(八)办理时限…2

(九)收费标准…2

(十)咨询服务…3

二、办理流程…3

(一)申请…3 1.

提交方式…3 2.获取收件编号…3 3.获取收件凭证…3

(二)受理…4 1.材料补正…4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4

(三)办理进程查询…4

(四)获取划拨决定书…4 1.获取方式…4 2.审查结果…4

(五)流程图…5

三、救济途径…5

(一)投诉…5 1.投诉受理…5 2.投诉时限…5 3.投诉处理…5 4.投诉渠道…5

(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6 1.行政复议受理机关…6 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6

四、有关说明…6 附件1…7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使用国有土地审查 编码:3707040102011

(二)实施机构: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坊子分局审批服务科

(三)申请主体:在坊子区内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

(四)受理地点: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坊子分局窗口(坊子区凤凰大街75号政务服务中心).

(五)办理依据: 1.《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通过,2004年8月第二次修正)第五十三条;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国务院令第256号,2011年1月修订)二十二条.

(六)办理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2.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

3.征收农民土地的已补偿到位,土地权属无争议;

4.用地单位提出申请;

5.符合《划拨用地目录》.

(七)申请材料 申请办理手续,应当向国土资源分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1.用地单位申请(原件2份,纸质);

2.申请单位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复印件2份,纸质);

3.土地权属证明(即土地来源)(原件备查,复印件2份,纸质);

4.征地补偿到位证明(原件2份,纸质.属新增土地的);

5.发改部门核发的投资立项核准文件(原件备查,复印件2份,纸质);

6.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原件备查,复印件2份,纸质);

7.集体会议纪要(原件2份,纸质);

8. 土地勘测定界图(四大二小)及其他资料、图件(原件2份,纸质).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市政府批复、公告、公示时间不计入).

(九)收费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咨询窗口地址:坊子区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分局窗口(坊子区凤凰大街75号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号码:0536-7639568 电子

邮箱:fzly9568@sina.com 网上咨询:http:// www.fzspzx.cn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潍坊市坊子区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分局窗口,地址:坊子区凤凰大街75号政务服务中心,联系

电话:0536―7639568. 2.获取收件编号 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窗口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接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