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8-09-18
附件三 报考指南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的精神,经研究,对于事业单位招聘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年龄问题 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为2000年9月10日至198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为1977年9月30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为1972年9月30日后出生).

二、关于工作经历问题

(一)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如岗位要求 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即指截止此日期前需参加工作满两年.

(二)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工作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三)到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如无劳动合同,按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起始时间算起或按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缴纳起始时间算起.

(四)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灵活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五)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勤工助学、自主创业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关于报考对象问题

(一)本次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毕业未就业或2018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二)2018届本科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报考相应要求岗位,不限生源地或户籍.

(三)符合有关政策条件(夫妻分居两地且配偶户籍在无锡市区、在无锡市区父母身边无子女照顾、或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无锡市区驻军配偶)的人员,户籍不限.

(四)除上述

(二)

(三)外,其他均为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宜兴),户籍取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关于学历证明问题

(一)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双专科或双本科学历按专科或本科学历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的考生,其第二学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该专业要求的岗位.

(三)定向生、委培生一般不得报考.如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具有军队院校毕业证书人员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均可报考:

1、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

3、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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