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09-02
扬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意见书编号: 10161-(2014)406 项目名称:雨润桂府1#、3#、6#、8#、10#、一期地下车库 审查机构: 扬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颁书日期: 2014年06月03 日 江苏省建设厅制 扬州雨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受你单位委托,我机构对你单位报送的雨润桂府1#、3#、6#、8#、10#、一期地下车库 项目 施工图设计 文件进行了审查,形成审查意见附后.

请你单位会同相关单位认真修改、调整,并在 七 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回复意见(含变更图纸,一式五份)送我机构复审. 二O一四年六月三日 (审查机构公章) (附13页审查意见)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雨润桂府1#、3#、6#、8#、10#、一期地下车库 建设单位 扬州雨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广陵区 建筑面积 105192.72 M2 建筑总高度 53.6M 建筑层数 1#地上三层局部四层+地下一层;

3#、6#地上十一层+跃层+地下二层;

8#、10#地上十七层+跃层+地下二层 耐火等级 一级 场地类别 Ⅲ类 抗震等级 三级 人防等级 ―― 基础形式 桩基/筏基 结构体系 剪力墙 送审日期 2014-05-27 勘察单位 江苏省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资质等级 甲级 设计单位 上海东方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甲级 审查意见审查范围 本次审查不包含:无.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违反国家及地方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情形 本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基本齐全,节能设计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设计应整改完善,并报我中心复查.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 建筑专业:

(一)违反 强条 之处:

1、1#商业用房节能专篇中交代南向窗墙比0.23,遮阳系数设计值0.55,实际未设置遮阳措施.设计不符合DGJ32/J96-2010第3.4.1-5的规定(节能专篇作为指导性文件,不能有效的指导施工).

(二)无违反 强标 之处:

(三)其它:

1、3#、6#、8#、10#楼设计外窗应符合DGJ32/J157-2013的具体要求.

2、3#、6#、8#、10#、1#商业楼楼外墙保温构造做法中不应使用水泥基复合保温砂浆(L型),与节能专篇中、计算书中、公示牌均不一致.

3、3#、6#、8#、10#楼南向不应使用LOW-e的中空玻璃,其他方向应使用高透光LOW-e中空玻璃.

4、3#、6#、8#、10#、1#商业楼楼设计未按照2009板《江苏省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设计专篇的参考样式》编制. 给排水专业: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有热水需求公共建筑未设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不符合DGJ32/J 96-2010,6.3.2要求.(1#)

2、游泳池机房补水管未设计量水表,设计不符合GB 50555-2010,6.1.9第6条要求.(1#)

(三)其它:

1、公共场所卫生间洗手盆需采用感应式或延时自闭式水嘴.参GB 50555-2010,6.1.5.(1#)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1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3 审查人 何伯海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5 审查人 徐静节能专项审查号 日期审查人 丁渝靖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8 2014.06.03 审查人 夏晓潮 节能专项审查号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 电气专业: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无违反 强标 之处:

(三)设计深度及其他:

1、补充排风机的节电措施. 2. 物业用房、社区服务中心LPD值要求不符合DGJ32/J96-2010第5.2.1条.(1#)

3、风机房LPD值超标.(8#10#) 暖通专业:

1 1 号楼: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无违反 强标 之处. 3,6号楼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无违反 强标 之处. 8,10号楼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无违反 强标 之处. 地下车库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双速风机缺平时单位风量耗功率 Ws值.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1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3 审查人 何伯海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5 审查人 徐静节能专项审查号 日期审查人 丁渝靖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8 2014.06.03 审查人 夏晓潮 节能专项审查号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一)违反 强条 之处:

1、3#、6#楼墙身大样图

(五)中通窗设置岩棉封堵,高度650.设计不符合GB50045-95第3.0.8条规定(同时墙身大样图

(六)设置的窗槛墙高度600,设计不符合DGJ32/J26-2006第8.4.5.6条规定.

2、6#楼一层住户阳台开设出入口位于上部阳台的正下方,未设置防护措施.设计不符合DGJ32/J26-2006第4.6.5条规定.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3#、6#、8#、10#设计信报箱应位于门禁系统以外,应符合GB50096-2011第6.7.3条规定.

2、3#、6#、8#、10#楼设计户门应同时为安全防卫门(满足隔声、保温、防火要求等);

单元门应为电子对讲安全防卫门,保温性能同同向的外门窗.应符合DGJ32/J26-2006第4.8.

1、4.8.2条规定.

3、3#、6#、8#、10#、1#商业楼楼设计外墙使用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应交代强度等级,容重级别,应考虑砌体防裂设置窗台梁,应符合DGJ32/J16-2005第6.1.1条相关要求.

4、3#、6#、8#、10#、1#商业楼楼设计交代防护栏杆使用方钢壁厚不小于3mm,不符合DGJ32/J16-2005第9.4.1条规定.

5、3#、6#、8#、10#楼设计水泥砂浆面层,踏步阳角部位,应考虑防脱落措施,应符合DGJ32/J16-2005第8.2.1条规定.

6、3#、6#、8#、10#、1#商业楼地下室防水构造中仅有自防水混凝土防水层(未交代抗渗等级),本工程应为二级防水,应符合GB50108-2008第3.3.1-1要求(机动车停车区等).

7、3#、6#、8#、10#楼地下机动车库通向住宅的无障碍电梯的通道,应为无障碍通道,应符合GB50763-2012第7.3.3条规定(地下室同时应考虑无障碍停车位).

8、1#商业楼设计四层商业,应考虑设置灭火救援窗,应符合DGJ32/J67-2008第7.1.1条规定(同时间距不应大于20米).

9、地下室汽车坡道与区内道路平行、垂直应考虑7.5米的距离,应符合GB50352-2005第5.2.4条规定. 设计人 戴冰 专业负责人 郑成国 审核人 李鹏俊 注册师 李鹏俊 执业印章号 3100310-004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3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33 审查人 何伯海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7 日期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4.06.03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三)设计深度及优化建议:

1、3#、6#、8#、10#楼地下室通向住宅一层的门、通向住宅的门应具有门禁功能.

2、3#、6#、8#、10#应考虑采光系数的计算,应符合GB50333-2013的具体规定.

3、3#、6#、8#、10#楼设计上人屋面排烟道的排烟口,应高出屋面2.0米以上;

局部屋面仅设置一个出水口,应设置溢水口.

4、3#、6#、8#、10#楼外墙构造层中应有防水构造层.

5、3#、6#、8#、10#楼应考虑环境设计标准,应符合DGJ32/J26-2006第5.4的要求和GB50118-2010;

应符合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10的具体要求.

6、3#、6#、8#、10#楼凸窗内开,应考虑防护栏杆的影响.

7、3#、6#、8#、10#使用粉刷砂浆、地面砂浆等应符合DGJ32/J13-2005第5.1.4条规定.同时违反《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通告》.

8、8#、10#应核实地下室安全疏散距离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设计走道转弯较多).

9、8#、10#楼中间户型与走道较近,应考虑安全防范措施,应考虑私密性的要求.

10、8#、10#楼一层平面楼梯间的开窗与风井的开窗距离小于1.0,不合适.

11、1#商业楼外门窗应对应门窗表、门窗大样具体交代安全玻璃的规格.

12、地下室车库阳角宜设置防撞设施;

汽车坡道侧墙应设置导向标志;

防排烟机房门应考虑隔声措施;

出入口以高于室外地坪500(包括下层式庭院部位).

13、3#、6#楼地下室二层设计楼梯间无直接对外的开窗,应按照防烟楼梯间考虑,并应设置通风措施. 设计人 戴冰 专业负责人 郑成国 审核人 李鹏俊 注册师 李鹏俊 执业印章号 3100310-004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3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33 审查人 何伯海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7 日期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4.06.03 (结构)专业审查意见 1#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楼梯梯板挠度超过规范限值.不符合GB50010-2010第3.4.3条.

2、游泳池上方的梁板环境属干湿交替,尚应验算裂缝宽度.不符合GB50010-2010第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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