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8-09-04

(二)首审.各参审部门应根据各自的法定职责,依法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各参审部门可以要求其认定资格的技术中介机构参加或委托其进行审查.无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法定依据的行政职能部门,不参加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各参审部门可针对图纸深度,对图纸规范规定符合性提出补正要求及修正意见,相关要求及意见必须一次性告知.

(三)时间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受理后,由市建委于2个工作日内组织各参审部门集中联合审查.联合审查时间一般项目为7个工作日,简易项目可缩减为1个工作日,复杂项目或大型项目为10个工作日.

(四)补正.首审后,建设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正、修正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的,建设单位应向受理窗口提出中止联合审查申请.已中止的项目再次申报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时,按首审受理.

(五)二审.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采用"二进二审"制度和首审一次告知制度.即施工图设计文件允许进行二次联合审查.二审时,各参审部门必须作出许可(同意、合格)或不许可(不同意、不合格)决定(意见). 首审已作出许可(同意、合格)决定(意见)的参审部门原则上可不再参加二审,但首审调整导致已批图纸作重大修改的除外.

(六)决定.由参审部门对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作出许可(同意、合格)或不许可(不同意、不合格)的决定(意见),不许可(不同意、不合格)决定(意见)的依据必须是在首审时一次性告知.

(七)送达.审查结束后,由受理窗口将各参审部门的审批文件及联合审查的结论意见统一送达建设单位. 各参审部门逾期未将审查结论意见送达受理窗口的,视作该部门对该项目施工图予以许可(同意、合格)决定(意见),受理窗口逾期未将联合审查意见送达建设单位的(以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办结时间为准),视作集中审查对该项目施工图予以许可(同意、合格)决定(意见).

七、授权 各参审单位在接到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通知和审查文本后,应确定1位(含)以上的参审人员和主审员,并对主审员予以授权.首审和二审人员必须相对稳定,主审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参审部门的书面意见应与参审人员在集中审查时的意见相一致.

八、协调 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首审后,建设单位根据参审部门的意见委托设计单位进行修正、完善设计时,因受项目环境条件、自然条件的限制或各专业规范之间的冲突,不能全部满足修正要求但不影响项目的结构安全、公众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建设单位可向市建委提出协调要求,由市建委组织各相关参审部门专题协调,并以专题纪要形式明确相关的设计要求,二审时按纪要要求执行.涉及强制性规范(标准)的,建设单位不得提出协调要求.

九、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应报相关机构重新审查.涉及到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修改的,应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审批部门进行调整设计审查.

十、适用规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合格书》是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建设单位不得使用未经联合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招投标和组织工程实施.各行政部门的批后监管、竣工验收均应对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行政监管和组织专项验收.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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