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2018-08-25
增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 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增城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增审改办函[2017]2号)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有行政许可事项14项,其中在《增城区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2016年版)的行政许可事项12项,但是其中第10项 设立技术交易市场、举办技术交易市场登记 ,根据《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开办市场的登记已归纳到企业登记注册事项,即自2012年7月26日起已取消市场登记证,设立技术交易市场、举办技术交易市场只需到工商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即可,因此该项行政许可实际上已取消.

户外广告登记 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核发 共2项不在目录内,因这2项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调整、取消行政许可、备案等事项的决定》(增府[2016]11号)发文之前已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和《广州市质监局关于加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穗质监函〔2016〕763号)规定取消,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及时停止了相关审批工作.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11项(其中第10项 设立技术交易市场、举办技术交易市场登记 实际上已取消),保留的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3项,无保留的按程序转报的行政许可事项.具体事项名称详见附件. 附件表中1-6项涉及工商注册登记业务已进驻区网上办事大厅,其他事项未进驻. 全年行政许可申请数量为73247宗,其中受理67755宗,按时办结数量67755宗,审批同意64572宗,审批不同意3183宗.未受理的主要原因是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无受理后未按时办结事项.由于特种设备人员资格需经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并考核后才由指定的培训机构和考核机构所在辖区的质监局进行核发,增城区内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或考核机构,所以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核发 事项2016年业务量为零.

(二)依法实施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程序、环节和条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不存在目录外审批,认真落实承接上级下放的事项,对已取消的事项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无擅自增减行政许可环节、条件的情况,以方便群众办事、规范审批行为为主旨,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及时清理、修改、完善相关的配套规范性文件和审批标准. 一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

严格按照法律和三定方案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权限、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环节、审批条件进行审批.二是按照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和 一照一码 登记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和规范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方式,落实简政放权和 给企业做减法 ,法定15个工作日办结的审批事项承诺3-5个工作日办结.三是结合商事登记改革,根据修改后的《公司法》和《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对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完善,按要求实行先照后证、注册资本认缴制度、 一址多照,一照多址 ,并对审批标准、自由裁量权等按商事改革要求重新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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