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8-08-24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开发订制类招标中每个项目(模块)分项的单价和其它开发费用如汉化翻译、 美工等. 10.4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10.3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买方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0.5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20.3条规定,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0.6 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方案和报价, 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造成无效投标.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提供预算金额1.5%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销投标的;

11.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投标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1.4 投标人同时对多个包号进行投标时,投标保证金可合并提供,投标人须注明投标的各包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总额不足且无法判定是哪一个或多个包号不足的,涉及的所有包号将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11.5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 11.7 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2 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和副本 5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另外投标人还需提供电子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1份.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规定的地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和盖章后才有效. 13.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 正本 副本 字样.电子版可以单独密封或和正本密封在一起.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除在正、副本中提供 投标一览表 外,须另提供一份 投标一览表 并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标一览表 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 投标保证金 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标保证金 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提供电汇底单复印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若采用网银方式,提供转账网页打印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如果投标人虽然未能按照上述14.1-14.3条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但只要投标文件密封完好的,招标采购单位不得拒收 所有信封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货物名称、招标编号和 在 (开标日期、时间 ) 之前不得启封 的字样. 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4.5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 迟到 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4.6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 投标截止期 15.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采购单位,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 15.2 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5.3 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单位者,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 16.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6.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6.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