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8-08-13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 鹰环函字〔2019〕60号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西腾江铜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铜杆(丝、排、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西腾江铜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年产8万吨铜杆(丝、排、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批复意见函告如下:

一、项目批复意见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中允许类.

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以鹰高新科经字〔2018〕173号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后,该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建设基本情况:项目位于江西省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岗产业园内(地理坐标东经116°53'13.16"、北纬28°11'47.76").项目拟租赁产业园原鹰潭市代代福工贸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总建筑面积13000m2,本项目占地面积为7600m2.厂址东面为空地,南面为云露食品有限公司,西面为江西路虎减震器有限公司,北面为闲置厂房.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0条熔化压铸生产线等主体工程和相应仓储、公用、环保工程.工程以外购光亮铜、电解铜为原料,通过熔化、连铸、冷轧、拉拔、挤压、剪切、检验等工序,形成年生产30000t无氧铜杆、20000t无氧铜丝、30000t无氧铜棒、排共8万吨铜产品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约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 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的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设计、施工、招标文件应包括环保内容;

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三、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回用"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外排废水主要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鹰潭龙岗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鹰潭龙岗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白塔河.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熔化烟气.1#、2#厂房熔化过程产生的熔化烟气采用2套集气罩收集后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根15m排气筒外排,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金属熔化炉排放标准要求.通过保障集气罩集气效率、加强车间通风管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3其他炉窑烟(粉)尘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项目1#、2#厂房应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住的建筑物、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工频感应熔铜炉(上引炉)、轧机、拉丝机、连续挤压机、液压金属打包机、冷却塔等设备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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