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8-08-13

(六)教师考取本专业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无需为其支付学费的,在5年内毕业并回校工作,学校一次性给予10000元奖励.

(七)教师攻读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必须在校服务8年以上.在校服务期限不足者,不得提出调离学校、辞职或出国要求.如因特殊情况,需调动或出国者,必须经部门同意,报学校批准,且退回学费和学习期工资及福利待遇,并交纳服务期限不足补偿费(服务期赔偿费标准和计算办法为:本人离校时月工资总额*12个月*未服务年限),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八)教师取得博士学位并回校工作,从取得博士学位下月起,学校每月为其发放500元博士津贴,发放时限为三年.津贴发放期间,若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教学质量评价不合格、受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师德表现不良的,取消津贴的发放.

(九)获得博士学位者,在人才工程候选人遴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岗位竞聘、科研项目申报、学术交流、境内外培训等项目中优先推荐.

(十)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中青年教师学历学位提升工作,学校将改善学院师资队伍学历结构、提高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比例作为考核学院领导班子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十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2年之前(含2012年)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教师,报销学费的比例按照武软工职人〔2014〕13号文件执行,其他相关待遇按照本办法执行.上级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 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为吸引高层次优秀人才来校工作,进一步壮大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力量,提高学校人才队伍的核心竞争力及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按需引进原则 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应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实际,围绕学科建设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以岗位需求为依据,有针对性的开展引进工作.

(二)突出重点原则 重点满足学校重点专业、品牌专业、特色专业、新兴专业建设的需要,对于师资相对紧缺的专业,更应该予以优先考虑.

(三)注重素质原则 引进的人才除了应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外,更要热爱教育事业,具备优良的职业道德以及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的职业精神.

二、引进类别

(一)专业领军人才 国家级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专项津贴人员、国家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负责人、国家级各类人才计划入选者及相应层次人才或者参加国家级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二)专业杰出人才 省级教学名师、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省级首席技师(技能大师、技术能手)、省级各类人才计划入选者及相应层次人才或者参加省级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三)专业带头人 紧缺专业正高职称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四)专业骨干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紧缺专业副高级职称人员或高级技师,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三、政策措施

(一)专业领军人才 1.根据专业特点及需要,提供50-8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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