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8-08-02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155000元,超过采购预算价按废标处理.

3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天(日历日)

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整($叁仟元整),在2016年10月28日下午16:00前电汇或转帐的方式交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以到帐为准). 单位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商都路支行 帐号:3005

0141 7000

0033 财务室

电话:0371-86581172

5 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贰份,电子文件U盘一份

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6年10月31日15: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至:巩义市世佳商务酒店6楼会议室.

7 谈判时间:2016年10月31日15:00时(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巩义市世佳商务酒店6楼会议室.

8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9 付款方式:产品(系统)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95%,正常运行三个月即付清剩余部分货款.

10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中标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本次招标项目代理费按国家 [2002]1980号文件、 [2003]857号文件和[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有关谈判活动的文电按下述地址联系: 采购人:巩义市殡仪馆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0811室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

电话:0371-65837988

一、总则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巩义市殡仪馆火化炉大修工程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3.货物需求及招标项目概况:(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内容);

1.4.本次采购形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 2.费用 2.1响应人承担其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担任何责任. 3.定义及解释 3.1.采购人:巩义市殡仪馆;

3.2.响应人:是指响应谈判、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单位;

3.3.谈判小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谈判活动工作的临时机构;

3.4.日期:指公历日;

3.5.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 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的资料,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4.合格的响应人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 万元人民币;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报告;

4.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4响应人须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监督单位出具的火化炉质量检测报告;

4.5响应人须具有近三年来必须具有生产大修火化炉的经验(提供合同);

4.6响应人须具有部级环境检测中心站出具的火化炉环境监测报告;

4.7响应人具有民政部颁发的质量合格证书;

4.8响应人须具有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火化机废气(二f英类)检测报告及中国殡葬协会颁发的二f英控制检测合格证书;

二f英毒性相当质量浓度平均值0.1ng/m3以下;

4.9响应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认证证书;

4.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1响应人须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4.12本项目优先采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必须具有技术方面专利. 4.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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