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8-08-02 |
场址不得位于《畜牧法》明令禁止的区域. 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土地证或租赁协议等. 可以验收( 不予验收( 2.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无非法添加物使用记录.(2008年8月-2010年8月,依据省部畜牧行政部门发布公告为准) 3.有引种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4.拥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建立完整的养殖档案. 6.年出栏量不低于10万只,单栋饲养量不低于5000只. 农业部规定肉种鸡场不验收,有种鸡又有肉鸡者可以验收 项目 考核 内容 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满分 得分 扣分原因
一、选址和布局 (20分)
(一) 选址 (5分) 距离主要交通干线、居民区500米以上,距离屠宰场、化工厂和其他养殖场1000米以上,距离垃圾场等污染源2000米以上.生产区距省道、国道达到以上条件得2分;
以上条件以下者,得1.7分.
2 (1)地势高燥,避风向阳,排水便利,无积水,得1分;
地势低洼,排水不便,得0.7分. (2)通风良好,得1分.
2 远离噪音.周围无采石场等噪音,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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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基础 条件 (4分) 有稳定水源及电力供应,水质符合标准: (1)有自备井及无塔供水设施等,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得1分;
其他0.7分.国家认证检验部门的水质检验报告 (2)有足额功率的专用变压器、自备发电(或双线路供电得1分;
其他得0.7分.
2 交通主干道(区、乡道路)到场,有硬化路面的专用道直通到场,沿途无污染源,得1分;
否则,得0.7分.
1 有防疫围墙和出入管理管理设施及制度,执行良好,得1分;
有防疫围墙,出入管理设施及制度不全,得0.7分,无防疫围墙等,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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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场区 布局 (4分) 场区的生产区、生活管理区、辅助生产区、废污处理区等功能区分开,布局合理独立成区,区与区之间有一定的距离,得2分;
区与区之间分开,但没有独立成区,且之间没有距离,得1.7分;
部分分开且无距离得1分. 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和尸体焚烧炉处于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得2分;
否则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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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净道 与污道 (3分) 净道与污道严格分开,得2分;
有净道、污道,未完全分开,得1分;
不区分净道和污道者得0分.
2 场区主要路面全硬化得1分,部分硬化得0.7;
没硬化,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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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饲养 工艺 (4分) 按整个场(生产区)全进全出饲养模式,饲养单一类型的禽种,得4分;
饲养单一类型的禽种,按整栋全进全出饲养模式得3分;
其他得0分.以生产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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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 设施 (30)
(一) 鸡舍 建筑 (5分) (1)全封闭式,全砼结构、组装结构或砖混结构,得2分;
(2)半封闭式(有窗式)或全封闭式,全砼结构、组装结构或砖混结构,得1.7分. (3)开放式鸡舍(含卷帘式鸡舍),得1分. (4)特简易鸡舍,得0分.
2 结构具备抗自然灾害(雨雪等)能力: 全砼结构或彩钢组合鸡舍,得2分;
砖混结构,得1.7分;
其他得1分.
2 鸡舍有防鼠、防鸟等设施设备.各0.5分.没有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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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饲养 密度 (2分) 饲养密度合理,符合所养殖品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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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消毒 设施 (8分) 场区门口有消毒池或类似设施,得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