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8-07-19
莆秀民宗[2010]17号 秀屿区民宗局转发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基督教教职人员跨区域讲经传道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区基督教"两会": 为依法加强对我区基督教事务的管理,现将《莆田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基督教教职人员跨区域讲经传道工作的规定》(莆宗领[201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七月十五日 秀屿区民宗局办公室 2010年7月15日印发 莆田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基督教教职人员跨区域讲经传道工作的规定 各县(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为依法加强对基督教事务的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莆田市基督教教职人员跨区域讲经传道工作的规定:

1、全市基督教教职人员开展的各种讲经传道活动,其教务管理以属地管理为原则.

2、全市各基督教活动场所开展活动时,必须统一规范组织名称,不得冠以原教派名称开展活动,如原真耶稣教会、真耶稣协调小组、真耶稣教会莆田教会、真耶稣教会莆田区会等不规范名称.严禁市外非法组织在莆田开展宗教活动.

3、基督教教职人员跨县区主持宗教活动,应经双方宗教团体同意,报双方所在地宗教事务部门备案核准.邀请市外教职人员到我市讲经传道,须经市级宗教团体同意,并报市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4、各基督教活动场所的堂务会成员,由本堂的教职人员和信徒组成,严禁跨县(区)交叉任职.

5、经批准的市外基督教教职人员到我市讲经传道,必须遵守我市基督教两会的规章制度,不得插手我市的基督教事务,不得任命我市基督教教职人员,不得参与我市基督教的堂点换届,不得干扰我市基督教界的稳定,一经发现,县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应当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查处.教职人员不得到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讲经传道,不听规劝者,市基督教两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先停止其教职人员资格,并按有关程序予以除名.

6、跨县(区)讲经传道的人员,必须是经省、市基督教两会批准认定的教职人员,非教职人员不得跨县(区)讲经传道.

7、共产党员不得担任宗教活动场所堂务会成员,不得上台讲经传道,不得暗中参与和组织宗教活动.一经发现,有关场所必须向所在地宗教事务部门报告,由宗教事务部门函告所在地党组织进行组织处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不得在宗教场所中担任领导职务.

8、开展跨县区宗教活动,应由举办场所提前30天报当地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县区宗教事务部门必须综合考虑举行该活动可能对当地社会秩序、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影响等因素,在15天内作出答复.拟同意的,报市宗教事务部门核准同意后方可举办.

9、举办基督教教职人员培训班或义工培训班需经县区以上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并提前把培训对象、课程设置、师资队伍等内容上报审批后方可举办.

10、对跨区域讲经传道的教职人员、自由传道人和提供非法聚会场所的人,各县区要集中办班学习宗教政策、法规,使他们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跨区域讲经传道、私设聚会点、在私设聚会点上组织活动都是非法的,并责令其停止活动.对不听劝告、屡教不改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11、要根据"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严格依法办事,防止伤害信教群众的感情,防止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要坚持打击与防范相结合,对坚持不改的自由传道人和私设聚会点责任人要依法查处,对违反《条例》规定的人和事,由宗教事务部门给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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