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8-07-15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宝鸡高新南站初级中学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教育局 法人代表 史永宏 联系人 李春明 通讯地址 宝鸡市高新大道69号 联系电话

13759748860 传真 ― 邮政编码

721000 建设地点 高新六路东西两侧,和谐大道以南 立项审批部门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宝发改社会发[2019]135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P8331普通初中教育 用地面积 (平方米) 17118.

62 绿化面积(平方米) 5991.517 总投资 (万元)

80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48.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61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20.8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随着高新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主城区常住人口迅速增长,外来务工人员持续流入,现有的学校已不能满足该地区人口增长对教育资源的需要.周边适龄少年上学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入学难已成为高新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 在此背景下,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教育局拟投资8000万元,在高新六路东西两侧,和谐大道以南建设 宝鸡高新南站初级中学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 ). 本项目已取得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即《关于宝鸡高新南站初级中学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宝发改社会发[2019]135号),详见附件2. 为了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该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5年6月1日)的类别划分,该项目属于 四

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 113,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福利院、养老院 中的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有化学、生物等实验室的学校 ,故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教育局于2019年4月委托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076号)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详见附件1).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教育局的配合下,组织编制人员对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调查,在资料收集并通过对有关资料的调研、整理、计算、分析及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汇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评导则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判定 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地表水环境为Ⅲ类功能区,本项目各侧声环境为1类功能区.根据现状调查及预测分析,本项目营运后,新增污染不大,通过各项措施进行污染防治, 三废 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 本项目为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经检索,不属于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在2007年2月9日发布的《陕西省限制投资类产业指导目录》之内.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产业政策. (3)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用地位于高新六路东西两侧,和谐大道以南.本项目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规划覆盖区域内,水、电、通讯等公用设施齐全,西宝客专、西宝南线,310国道穿境而过,高新大道、滨河路横贯东西,周边区域交通顺畅,可进入性良好,交通方便.同时场址坐落位置符合当地城市发展规划,当地群众对项目建设都比较支持,友邻关系协调.完全可以满足本项目建设需要,已具备本项目建设条件. 本项目已于2018年取得了《关于宝鸡高新南站初级中学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宝高新国土函〔2018〕47号).指出本项目地块符合八鱼马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土地供应政策. 本项目所在地属马营镇旭光村土地,东侧相邻为规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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